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主管单位:陕西省
业务主管:陕西省教育厅
党委书记:黄思光 
院  长:安 强 
学院网址:http://www.sxqgy.com 
招生网址:http://www.sxqgy.org
北校区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 155 号
邮政编码:710068 
南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院校区 
邮政编码:710111 
招生办电话:029-88413889
招生办传真:029-88408292 
招生办E_mail:88413889@163.com 
 为做好2006年我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如下:
一、学校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原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二、学校地址:北校区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南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院校区
三、办学层次:大学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2006年招生专业、类别、人数
2006年在全国十二省(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1190名。
 六、招收对象 2006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
1、陕西考生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河北、湖北和青海三省考生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或统一考试,学院录取使用该省专业课联考成绩。
2、在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调档排序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文化课成绩无单科限制或加试。
4、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5、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
 (二)文史、理工类: 
1、专业培养外语语种为英语。
2、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
3、高考成绩按文史、理工类别从高到低录取,无单科成绩限制或加试。
4、进档考生专业保证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选择。
5、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执行各省投档政策规定。
6、主持与播音专业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男,一般身高不低于1.70米,女,一般身高不低于1.55米。
 八、学习地点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统一管理。2006年学习地点安排为:主持与播音和舞蹈表演专业在北校区;其他专业在南校区。
 九、收费标准
学费:主持与播音、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55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6000 元/年;其他专业 5000元/年。
住宿费: 4人间800元/年,4人以上650元/年。
 十、毕业与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就业。
 十一、学院通讯地址
北校区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8
南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院校区                  邮政编码:710111
咨询热线:  029-88413889、029-88408292 
校园网址:  http://www.sxqgy.com
招生网址:  http://www.sxqgy.org
北校区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可乘608路双层、6路公共汽车含光路站下车;从城西客运站,乘224、701、407路公共汽车含光门站下车;从城东客运站,乘402、502、512路公共汽车含光门站下车;从城北、城南客运站,乘18路公共汽车含光门站下车即到。
南校区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可乘608路双层、6路公共汽车黄雁村(省医院)站下车换前往沣峪口方向中巴车到青华村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