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及《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丽水学院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第四条学校部委码:10352;浙江省招生的院校代码为0038。
第五条学校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丽水学院,普通高校学历证书。
第七条学校地址及邮编: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323000。
第八条丽水学院是一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浙江省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单位、丽水市园林式单位。
学校坐落于浙西南国家级生态城市——丽水市区,南临温州,北连金华,金丽温铁路、金丽温高速、两龙高速、330国道均经过市区,交通便捷,学校风光秀美,钟灵毓秀,是青年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校园、放飞理想的精神家园、健康成长的人生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