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学习行政单位会计负债一章,有以下几点疑惑:
1、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代扣代缴的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为什么不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呢?
2、做分录时,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工资(离退休费)”是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离休人员的费用吗?那么是合并计入,还是要设置第三级科目再细分呢?那第三级科目又是什么?
3、应付ZF补助款的来源包不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为什么?
4、课本上的题目写道“通过零余额账户发放xxx”,为什么贷方科目是“财政拨款收入”而不是“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呢?
都是些琐碎的问题,希望能耐心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