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作者:欧阳琛 新闻来源:期货日报
期货公司作为企业,其性质曾长期是业界人士较为困惑的问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法规的完善,期货公司的企业性质逐渐明晰:期货公司是金融企业,是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
作为金融中介机构,期货公司应该发挥哪些职能,特别是现阶段,我国期货公司应该发挥哪些职能,都是关系到今后市场发展和监管政策取向的重要问题。本文将通过研究金融中介理论并结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来探讨这些问题。
一、金融中介的内涵及类别
金融中介的内涵随着金融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发展不断演进。在以银行类金融中介机构为主的时代,金融中介的本质就是完成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在最终借款人和最终贷款人之间插入一个第三方。也就是说,金融中介既从最终贷款人手中借钱,又贷放给最终借款人,既拥有对借款人的债权,也向贷款人发行债权,从而成为金融活动的一方当事人。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中介机构的范围在不断扩大,金融中介的内涵更加丰富。一般看来,现代金融中介机构就是从事金融合同和证券买卖活动的专业经济部门。
金融中介最通常的分类方法是根据业务划分,主要包括存款类中介(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等存款机构)、契约储蓄类中介(主要为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和投资服务类金融中介(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共同基金和投资基金等)。
二、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及主流观点
金融理论研究领域中,金融中介理论分为“新论”与“旧论”。“新论”对金融中介提供的各种不同的转型服务进行了更细致的识别与分析,更深入地探寻金融中介如何运用资源以博取有用信息、克服交易成本从而通过改变风险与收益的对比来实现这些转型。“旧论”将金融中介提供的服务等同于资产的转型,金融中介向客户发行债权,而这些债权与其自身持有的资产具有不同的特点。把金融中介视为被动的资产组合管理者,只能根据他们在市场上所面对的风险与收益情况完成组合选择。
金融中介“新论”目前已成为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新论”对于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的原因提出了如下几点理由:
1.交易成本因素
交易成本是解释金融中介存在的一个主要因素。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利用技术上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也可以这样说,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起源于交易成本。若存在与任何金融资产交易相关的固定交易成本,那么,和直接投融资情况下投资者双方一对一的交易相比,通过金融中介的交易就可以利用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之所以有规模经济存在,是因为在金融市场上,当交易量增加时,一项交易的总成本增加得很少。金融中介的规模经济还表现在它能更好地开发专门技术来降低交易成本,互助基金、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开发了计算机专门技术,使之能以极低的成本提供多种便利的服务。
2.信息不对称因素
所谓的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的一方对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的现象。例如,对于投资项目的潜在收益和风险,被投资者通常比投资者了解得更多一些。很少有交易者能够全程负担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成本,而金融中介正好可以帮助投资者降低信息成本,这也是金融中介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两者都会导致金融市场失灵。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看,逆向选择导致的成本为:在投资之前,投资者在逆向选择环境下对合适的投资项目进行搜寻,并核实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的成本,即搜寻成本和核实成本。金融中介的优势就是能将搜寻投资机会的成本分散于众多投资者之间,因为在不存在金融中介的场合,每个投资者都要独立支付一笔搜寻成本,而金融中介则可以在不同投资项目之间进行广泛的搜寻,一旦找到了某个有效益的项目,还可与其他投资者一同分享,即金融中介在项目搜寻方面存在规模经济。
解决道德风险的办法是增加监督,而监督是有成本的,如果由大量的小的投资者直接监督被投资者,成本会很高,而且同样会产生“搭便车问题”,而金融中介监督则具有规模经济,所以把它委托给一个特定的中介机构是有效率的。
3.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因素
金融中介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是风险转移的推进器和处理日益复杂的金融工具及市场难题的推进器。金融中介具有在不同参与者之间分配风险的能力。在这里,金融中介的主要增值能力在于它们具有以最低成本有效地分配风险的功能。同时,金融中介对于减少参与成本(即学习有效利用市场并日复一日地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的成本)具有重要作用,理解这一点对金融市场已发生的变化很有帮助。
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业务。风险管理从诞生之日起就是金融中介的核心业务之一,管理风险一直是金融中介的生计所在。随着新业务的拓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这一职能被大大加强了。依靠在信息生成和处理上的专业化以及分散个体投资和期间风险,中介一直能够有效管理风险。
所谓参与成本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花在参与风险管理和决策上的时间。最近20年,随着人们特别是专业人士的单位时间收入的提高,他们花在风险管理和决策上的时间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二是指由于金融创新,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使得非金融从业人员了解金融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大大增加。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个人参与金融资产交易和风险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而金融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可以利用其专业优势,代理人们进行风险交易和管理,从而大大减少参与成本。在这里,金融中介的职能主要是代理金融资产交易和风险管理,已不同于传统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职能了。
三、基于金融中介理论的期货公司职能分析
金融中介的存在原因研究可以对应推导出金融中介的现实职能,因此,期货公司作为金融中介,其主要职能可以通过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加以分析。
1.从交易成本角度看,金融中介的存在有助于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
对于期货公司而言,就是应该发挥好经纪业务的通道职能,向投资者提供便捷和安全的服务。当然,这里的通道服务不仅仅是提供“通道”,国际经验表明,通道服务也可以做出差异化。比如,可以针对不同交易目的的客户提供不同类型的通道,对于程序化交易的客户,要提供良好的技术平台和快速的下单线路;对于套利投资者,可以开发专门的套利交易软件,提高客户操作的便利性;对于一般投资者,可以提供手机、互联网等多种交易方式。
2.从信息不对称角度看,金融中介的存在有助于帮助投资者降低搜寻成本和监督成本
对于期货公司而言,就是应该发挥好投资咨询和中介监督的职能。期货市场相对于证券等其他金融市场,具有更高的专业技术性。一般投资者对于市场的研究毕竟有限,需要期货公司在投资过程中提供全面、深入和准确的信息研究支持,也就是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同样,在期货基金和信托的运行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期货公司做好投资产品的风险监控和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期货公司在基金和信托产品的运行过程中,与银行一样,发挥相应的第三方监督职能。
3.从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角度看,金融中介的存在有助于提高投资者风险配置效率和降低参与成本
对于期货公司而言,就是应该发挥好规避各类实体、金融市场风险和资产管理的职能。期货市场起源于现货市场的套期保值需求,其存在的基础在于规避风险的主要功能。期货公司作为专业中介,就是应该发挥好风险管理的专业水平,帮助各种企业规避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中遇到的各种价格风险。同样,期货市场作为门槛相对较高的“专家市场”,有意于运用期货工具的广大投资者面临着越来越高的参与成本。这种情况下,期货公司可以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替投资者做好资产管理和专业理财工作。
4.随着金融混业趋势的发展,期货公司作为金融中介还可以发挥更多的职能
今后随着银、证、保业务的逐步融合,期货公司可以与其他金融中介合作,开展更多的交叉业务,打造综合金融业务平台。
目前来看,国际上较大的期货公司主要发挥以下职能:经纪、结算、场外交易、期权等产品做市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融资等(前三种职能可以看作是大的经纪业务类别),这一现状也验证了上述分析。
四、立足国情看中国期货公司职能
任何事务的发展都离不开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脱离实际研究问题必然缺乏实际效果。现阶段,应当怎样认识我国期货公司的职能,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1.充分认识国内金融市场的现状
我们认为,相对于成熟市场期货公司的“全能”,我国期货公司目前的职能发挥仍应经历从基础到高级的渐进式发展历程。
首先,要从金融市场发展成熟度来看期货公司职能。金融市场发展的程度是金融中介及其职能发展的大环境。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呈现出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转轨过程就是市场逐步完善和成熟的过程。同时,社会的总体诚信度与发达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拔苗助长,一味追求成熟市场期货公司的业务职能,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其次,要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政策层面看期货公司职能。综观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史,关于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的争论长期存在。近十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互相融合程度的不断加深,特别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混业经营和监管的成功,金融混业趋势逐渐成为国际市场发展主流。但是,限于我国金融市场实际情况,国内金融混业何时开始尚难预见。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必须清楚,目前期货公司的职能发展要以分业经营制度为基本框架。
最后,要从历史经验看期货公司职能。我国证券期货市场起步较晚,都只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但是这段发展历程中又有很多值得今后发展吸取的经验教训。比如,证券市场在综合治理之前,盲目开展委托理财和自营等业务,结果造成证券公司大面积出现生存危机。期货公司职能的发展必须借鉴这些教训,在内部管理水平和外部监管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考虑部分高端职能。
2.现阶段国内期货公司职能
现阶段,结合国情,我国期货公司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以经纪业务为主的一系列中介服务职能。具体来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一是主要发展经纪业务和投资咨询职能。经纪业务是国内期货公司目前的主要职能。虽然目前市场上关于手续费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更要看到我国企业套期保值客户和机构投资者的开发仍有巨大空间,境外代理市场非常广阔,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后劲十足,期货公司在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大有可为。因此,期货公司应提高认识,做精做细现有品种,做深做透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在条例修订后,从期货公司经营许可证上被删除,但在实际经营中,期货公司的投资咨询职能随着客户需求的不断增长是必须加强的。不论今后投资咨询业务牌照是以何种形式出台,期货公司还是要不断提升投资咨询水平,进而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二是尝试发展资产管理和中介监督职能。市场对于专业的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具有较大需求,证监会已经开展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的专项研究。期货公司在以严格控制风险为前提的基础上,可以尝试对资产管理业务加以研究,在证监会正式推出业务试点后积极申请,尝试开展。近两年,业界一直在探索期货公司参与理财或信托产品的中介监督业务模式,即期货公司作为理财或信托产品期货交易通道的同时,发挥风险控制和资金监管的第三方作用。这种业务模式值得尝试,但是必须确保一个前提,即期货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盈亏连带责任。
三是探索发起期货基金或期货信托公司,发行期货基金或理财产品。期货基金和信托是期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这一业务职能应该会出现。目前,期货公司可以加强投研人员的培养,为新职能的发挥积累人才。同时,借鉴国际和国内市场成功经验,探索期货基金和信托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框架。
四是从长远发展看融资和自营等职能。现阶段,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分类经营的制度框架,以及社会总体诚信体系,都是限制期货公司发挥部分职能的客观因素。因此,对于融资和自营等职能,期货公司应从市场整体的长远发展加以考虑,等到限制因素逐步消除,再水到渠成地加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