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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0864),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归属,浙江省教育厅管理。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十大创新型高职院校、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单位,是一所万人规模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与英国、加拿大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英国、加拿大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和证书。

  第四条学院坚持“强化区域性、突出实践性、体现高教性”的发展策略,以就业为导向,形成了“三个三结合”的品牌专业建设策略,培育了“以行业和民营企业为依托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三个合一的实践教学体系”和“以创业教育为特色的职业素质教育体系”3个示范点,打造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

  第五条学院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校园总占地837.2亩,建筑面积23.91万平方米,总投资超7.36亿元,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研合作广泛。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2012年面向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3400名(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495名、单考单招6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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