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或进校后根据学籍管理规定酌情调整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视其总分和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