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西江东路1号;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经四川省ZF批准、教育部备案、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
四、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的主要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所有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课则需参加当年各省市的专业课统考。
3.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学院认可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5.学院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6.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
7.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