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全称为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学院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第三条学院为经教育部确认设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即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