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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举办。

  学校全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国家代码:12792

  浙江省代码:0065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镜湖科教园群贤路(镜湖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yxc.cn/

  办学地点:浙江绍兴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条学校始创于1981年,现有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外国留学生12300余名,下设英语学院、西方语言学院、东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传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开设英语、日语、韩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等九个外语语种30余个本科、高职专业。2012年3月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正式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对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资格。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于外经、外贸、外企和外事服务行业需要的应用型外语人才和涉外经济管理人才,形成了特色鲜明的SPT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学生具备应用型外语人必需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综合职业能力“三个核心能力”(注:SPT是“Successful&PracticalTalents”的缩写,意思为成功的应用型(外语)人才的培养)。学校以建设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的民办本科院校为目标,通过实施“规范+特色”、“内涵+外联”、“大师+团队”的战略举措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与国外高校的交流和合作,已先后与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出国留学、互派留学生、国外实习和就业的机会,并吸引了多个国家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交流,营造了校园浓郁的外语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育人环境。

  第四条学校与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合作建立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并建立网络传播学院,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互联网媒体新闻、经营、技术和管理人才。为适应国家急需的互联网高层次、高素质精英人才的培养需要,网络传播学院将面向2012年高考学生中有志成为国家网络媒体精英人士的、普通高考成绩居本科第一批重点分数线以上的,招收录取“网络传播专业特色班”若干个班级,具体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五条经教育部备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与美国百年老校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UniversityofIndianapolis)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以下简称国际学院),共同培养三年制高职学生,国际学院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惯例与规则,具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并能独立参与国际商务竞争与合作的应用型、国际化的高端人才。国际学院学生在三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达到美方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后,可以获得中国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颁发的高职学历毕业证书和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层次)。毕业后,有志出国深造的学生可申请直接赴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攻读本科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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