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最新政策,前金融小编将从五个重点方面为大家带来《意见稿》的解读。
01
备案登记管理 安全稳健保障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到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应当到商事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对照整改并经市金融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备案登记。
02
属地化管理 规定更细致
此次本地化不仅仅限于银行存管,还包括了:注册地和经营地一致、资金结算账户要在本地银行、资金存管要在本地银行。此外,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
03
设立风控部门 内部监督的落地化
《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设立风控部门。众所周知,风控是整合行业的核心和命脉所在,在政策中单独拿出一条来说明“设立风控部门”,在全国尚属首例,说明深圳市此次对于风控的重视程度。其次,独立的销售监督机构和投诉处理部门。这些举措都是网贷平台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落地化。
04
网贷机构人员资质被设“门槛”
对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要求,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并且首次对高管的任职列出了“负面”清单,提出四类人员不准担任网贷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如有犯罪记录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和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均不准担任。)
05
分工更明确 各部门统筹协调
《意见稿》明确表明,将网贷的各主要监管部门完全的联合起来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协调,杜绝了不同部门所属的管理不同业务,在网贷平台在办理过程中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而且,还具体说明了监管部门应该干什么,应该管理网贷平台的哪些行为。即金融办+银监局+市场管理监督局+通信局+网信办=网络借贷监联席会。
此次深圳市下发的《意见稿》,虽然将互金平台设立的门槛提高了,但是前金融作为p2p行业的新锐力量,必定怀着积极配合拥抱监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的决心,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的同时,竭尽所能地为投融双方提供更好的项目,更优质的服务,力争成为优秀的互金信息平台,引领p2p行业的不断发展,打造互金信息平台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