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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4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阳光工程”精神,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为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院代码为13439,上级主管部门为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南师范学院。

  第五条学院的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六条学院坐落在大京九铁路干线上的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卫生城市——赣州市,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1号,学院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聘有一大批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院招生简章,或在学院网站查询。

  第八条学院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及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0000元/(人·学年),其它本科专业学费8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住宿费:600元-1000元/(人·学年)(根据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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