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m303 发表于 2009-11-2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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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表现为生产力标准与价值标准的统一。一方面,它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制度应是一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劳动者解放和共同富裕的制度。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既促进生产力发展,又是抑制贫富差距、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也就成为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力标准和价值标准统一的制度特征。”可现实的情况是“社会主义”恰恰不能处理好效率(生产力标准)和公平(价值标准)的关系。前三十年注重公平,搞到没饭吃;后三十年注重效率,出现了两极分化。活生生的顾此失彼。怎么办?老先生开出的药方是:“在社会主义生产力标准和价值标准的统一中发展社会主义”。这就等于什么也没说。
问题的症结在哪里?……
所谓的“公平与效益之争”,其实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要效益就必然丧失公平,讲公平就必然丧失效益,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如果说二者只能择其一的话,一个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无论生产“效益”在高或低的情况下,在分配上都应当选择公平。因为在“效益”低的情况下,只有“公平”才有利于促进“效益”的提高,在“效益”高的情况下,也只有“公平”才有利于“效益”的进一步增长。
阶级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无论是低“效益”的奴隶社会,还是高“效益”资本主义社会,对广大劳动者来说,都毫无“公平”可言,因而都是两极分化的社会。
“公平”与“效益”并不必然对立。“搞到没饭吃”并不是因为“公平”的缘故,“出现了两极分化”更不是注重效益的过错。
故意把公平与效益对立起来,制造无谓的“公平与效益之争”,或许正是问题的“症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