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6250元/年。
2.住宿费:1000-12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第十四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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