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邮政编码:265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体制及层次:民办本科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创办时间: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