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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0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办学校区:江苏省南通市外环东路999号(省内招生代码1838)

  江苏省启东市南海路1号(省内招生代码1851)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五年

  招生人数:2600人

  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各类别的招生工作。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录取批次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C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在C(含)以上,技术科目测试成绩为合格;艺术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

  二、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预留计划

  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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