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我校2016年的招生来源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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