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的通知,自2009 年9 月25 日至2009 年10 月14 日期间,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 股138,103,403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722%;自2009 年9 月25 日至2009 年10 月14 日期间,上海海运(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 股9,331,63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9%。
截止2009 年10 月14 日,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 股596,864,064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122%,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 股57,000,00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298%。
据此,截止2009 年10 月14 日,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已经由1,030,034,301 股减少至882,599,268 股,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减持前的5.387%降低至4.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