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这不是与经济相关的帖子,不发了,但是看了后很气愤,所以还是转过来给大家看看。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18716.shtml
1、十月一日下午十四点,受害方驾驶自家车辆从西安前往延安观光旅游,刚出未央北收费站约一公里正修跨线桥的高速路段,肇事车从对向车道突然掉头,受害方车辆直接与肇事车相撞,造成7岁女儿当场身亡。(事故地点正在修桥,所以高速路上的隔离带被换成了临时的锥形桶,肇事车是把锥形桶挪开后掉的头,肇事车无正规牌照、无任何保险,挂某机关临时牌照已四年多。)
2、负责处理事故是高速交警支队X大队(具体暂不公布),已21天,仍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3、肇事车驾驶员是某局某处正处长,其大哥是陕西某协会副主任,某律师所老板之一,该大哥说的“如果走司法,凭大律师的本事,既不会坐一天牢(对方律师,也是他大哥原话)也不会赔同学钱。”,是通过第三方给受害方带的话。
4、肇事方所在单位接待态度很好。
5、受害方被打发生在二十日晚,被打的有受害方夫妇和受害方年近70的父母,打人的是处长本人,有110出场调解,有监控录像。(昨天晚上,肇事方喝了酒以后,居然冲到同学在西安的暂住地,把同学及同学父母打了一顿。(更正一下,是肇事司机本人冲上去打人)
目前受害方正在西安与肇事方协商结果,出于安全考虑,他们要求全部真相在他们回成都后且协商明显不公正后再进行公布,此事线索很清晰,不涉及也不需要人肉,当然公布肇事方其它违法细节的除外。
这位陕西警卫局的处长,你大假期间,私挂警牌在你的私家车上,违章调头逆行,冲撞同学正常行驶的汽车,当场导致同学七岁的小女儿死亡。
这么大的一件事,你为什么还这样嚣张????
这位处长的哥哥是一位律师,居然对同学说,以他在西安的本事,绝对不让他弟弟坐一天牢。
谈赔偿的前提条件居然是让同学去认对等责任。。。
你可以控制西安的媒体不报道这件事,但你可以让这件事就烂在西安吗????
现该论坛出现很多新马甲,不断的覆盖西安事件的帖子~~~故此寻求新的媒体传播!大家一致推荐上天涯,扩大影响,还受害方一个公道!望得到天涯tx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