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价值论以商品的边际效用与货币的边际效用确定价值(价格)的大小,数学公式是:P=MU/MUm。
MU商品边际效用,MUm货币边际效用。
一般假设货币的边际效用MUm不变,上述公式表面上可以理解为:价格P与商品边际效用MU成正比(边际效用越大愿意付出的价格越高,实际是商品数量越少愿意付出的价格越高)。
劳动价值论以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劳动时间货币的多少确定价值的大小,数学公式是W=w/Lp。
w单位劳动时间货币的多少,w=m/T;
Lp劳动生产率,Lp=Q/T,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Q的倒数;
m货币,Q总产量,T总劳动时间。
假设单位劳动时间货币的多少w不变,有:
价值W与劳动生产率Lp成反比(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Q成正比)。
注:以上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公式是本人根据劳动价值论基本原理得出,欢迎质疑。
笔者推出MU/MUm=m/Q,即P=m/Q。
而W=w/Lp=(m/T)/(Q/T)=m/Q
根据效用价值论推出的价格P公式是:
P=m/Q
根据劳动价值论推出的价值W公式是:
W=m/Q
价格(价值)均是与购买商品的货币量成正比与商品的供给量成反比。
显然,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殊途同归,同为供求价值论。
应该说明的是:
本文中的商品特指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不包括自然产品。本文假设商品生产产量等于销售产量(市场出清)。
龚民 发表于 2017-9-16 11:58
统一也只能统一到人的需要'价值上。供求价值论也包含供和求两方面。而无论供还是求,归根结底是滿足人需 ...
龚民 发表于 2017-9-17 06:45
所谓供求关糸仍商品价值交换关系上的特点,将这个特点误当商品价值-------恰如将新生儿的癍痣当孩子! ...
龚民 发表于 2017-9-17 07:17
供求关系调书价格,这是每个生意人都明白的道理。而价值付出的劳动量则评判这个市场价格值不值?如 ...
卖者的可接受价格是一个价格区域,通常情况下,这个价格区域有下限而无上限,这个下限就是卖者的最低可接受价格。
在现代市埸经济正常的情况下,卖者的最低可接受价格取决于卖者为生产或经营某种商品(服务)所付出的必要的费用(成本)。这里所说的费用(成本),不仅包括了卖者所支出的生产费用(成本)、流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还包括了维持卖者及其家属的必要生活费用,甚至还包括了卖者为生产或经营商品所支付的税金、租金、利息等。
如果卖者按照等于其生产或经营该商品(服务)的必要成本(费用)的价格来出售其商品(服务),那末,卖者从交易获得的货币恰好能够补偿其所支出的成本(费用),卖者处于不亏不赚状况,这是卖者持续生产(经营)活动最低必要条件,也是卖者自身及其家属生存的必要条件。
如果卖者按照高于必要成本(费用)的价格来出售其商品(服务),则卖者从交易中获得的货币,除了补偿其所支出的成本(费用)以外,还有盈余,即利润。这个利润,可能成为卖者扩大其生产或经营规模的条件,也可能成为卖者财富积累的源泉。
如果卖者按照低于其必要成本(费用)的价格来出售其商品(服务),则卖者将会亏本。这种亏本,如果不能用生产(经营)其他商品(服务)的利润来加以弥补,或者通过外部额外资金的输入来加以弥补,则卖者将难以长期维持其简单再生产(经营)活动。
在下列这些特殊情况下,卖者可能以低于其成本(费用)的价格来出售其商品(服务):
1、 某些商品保质期较短,或积压时间过长,即将发生变质;
2、 商品滞销、积压时间过长,已影响到卖者的正常资金周转,进而威胁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进行;
3、 商品较长时间的滞销、积压,使某些费用大量增加,如仓储费、门面房租赁费、商品维护费等;
4、 其他卖者的可替代商品(服务)价格远低于卖者的商品(服务)价格,并且这些低价的商品(服务)大量出现在市埸上;
5、 为扩大自已商品的市埸份额,用低于其成本(费用)的价格将其他同类商品(服务)的卖者挤出市埸;
6、 新产品投放市埸初期,为迅速开拓市埸,并预计到新产品大量生产(经营)后有可能较大幅度地降低成本(费用)。
不过,卖者以低于其成本(费用)的价格来出售其商品(服务),只能是局部的、短期的行为,不能成为全面的、长期的行为,否则,卖者将不能维持其简单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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