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7-9-19 06:20 
随你怎么说,价格低于生产者成本底线、他就会放弃此商品生产而转产。
放弃或者成交,是交易双方共同具有的权利。两个交易者的市场地位绝对相等。
生产者当然有权决定他的产品以什么样的比例出让,但不等于对方不存在。
卖方有底限,即卖方价格;买方也有底限,即买方价格。
卖方价格P1表示成为一个左封闭的半开放区间:[P1,无穷大),即低于多少不卖,多付不限;
买方价格P2表述成为一个右封闭的半开放区间:(无穷大,P2],即超过多少不买,多给不限;
如果P2≥P1,双方具有交易可能性,可以进一步协商成交价P,P1≤P≤P2.
如果P2<P1,双方不具有成交可能,各自另寻交易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