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已公布数据,各省市前三季度GDP增速普遍高于7.7%的全国增速,前三季度全国各地GDP总和高出全国GDP近2.5万亿元。国家统计局称,数据差距是因我国目前实行GDP分级核算体系存在统计方法和制度缺陷,各地普遍存在重复计算以及“算足数据”等问题。
10月中下旬,又是中央和各地方经济运行情况季报公布的时间。与往季不同,国家统计局这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的公布相当慎重。在地方GDP“掺水”现象被诟病的大背景下,上周一(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与各地统计局还在武汉对各地上报的GDP进行联合审查。这次在10月19日之后公布GDP增长率的省份,皆在公文中增加了“初步核算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这样的文字。
如此高比例的省市GDP增速被调整,其实并不奇怪。今年7月份,中央和地方分别公布我国和各地上半年各项宏观经济数据时,地方GDP“掺水”现象就广被诟病。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各地方GDP之和高出全国核算数据约1.4万亿元,差率接近10%。
记者查看的各地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即便经过调整,各省市今年前三季度的GDP增速,仍然普遍高于7.7%的全国增速。前三季度全国各地GDP加总,高出全国GDP近2.5万亿元。之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GDP是217817亿元。
据各地媒体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前三季度全区GDP达5895.51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6.9%,居全国之首。广西前三季度全区GDP达5074.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7%。湖南省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13.1%。湖北省前三季度GDP总量为8656.8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速度为12.5%。
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较大的东部沿海省份,前三季度的GDP增速较内陆地区显得比较“平和”,但也明显高于全国增速。天津市前三季度GDP增速达10.8%,山东省则为10.5%。出口遭到严重打击的浙江省,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速为7.7%,与全国水平相当。
GDP增速低于全国水平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省份,广东、新疆、山西分别为8.6%、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