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现行科研政策,真是有点需要改进,希望大家能推动我们学校的进步
三、科研成果奖励
(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二)学术论文被国际《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收录,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编的,每篇奖励1500元;被《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摘编的,每篇奖励1000元;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的,每篇奖励300元。
(三)学术论著被《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等编)收录的刊物引用(不包括自引用),每被一篇作品引用,奖励50元。
(四)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历史研究》、《求是》、《管理世界》、《计算机学报》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5000字以下奖励4000元,5000—8000字奖励4400元,8000字以上奖励4600元;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五)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刊物、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部分)、全国性学会(或研究会)主办的中文核心期刊、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教授资格评审权的32所重点大学及其所属研究院(所)主办的中文核心期刊(不包括“(四)”列举报刊)和以书代刊方式出版的连续出版物,国外(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正式出版的重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按届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并被收入会议论文集的论文(由国内主办的国际会议的论文集须公开出版):5000字以下奖励1900元,5000—8000字奖励2300元,8000字以上奖励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