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杨君(化名)外出进入电梯,发现一名老人正在抽烟,出于职业敏感,他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内抽烟。两人在电梯内争执,导致老人心脏病发作离世。医生被老人家属诉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追究共计40万余元民事赔偿。法院一审判医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医生认捐不认赔。
该起案件如今进入了二审,不知最终的结论如何,但有争议恐怕是免不了的。
的确,这位医生是没有错的。进入电梯里,这是密闭的空间,如果有人抽烟的话,烟味是无法排出去的。这就意味着,电梯里的其他人就成了二手烟的受害者。现代医学的研究表明,二手烟对人的伤害很严重。如此,身为医生,职业敏感也会对抽烟者提出劝告的。
何况,在全国一片戒烟的氛围中,公众场合抽烟已经成了各种规定明令禁止的行为。在郑州就有官方的文件,《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第十条已有明确规定: 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
也就是说,医生劝告老人不要在电梯里抽烟是名正言顺,也是合情合理的。尽管这样的行为,对很多人来说未必能做到得。说实话,相比这位很有正义感,并且勇于行动的医生,我是非常的赞赏。我也曾经遇到过在电梯里抽烟的人,可是我只是冷漠的看了看,要是说出言制止,我未必有勇气。
到此,就有很多人认为医生的行为不应该有任何错误。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应该承担,因为劝告而诱发心脏病老人死亡的责任。正如医生在一审中所提出的,认捐不认赔。从道义出发可以为老人的死亡捐赠一些,而绝对不认可必须补偿或者赔偿。
问题是,医生劝告后,事态继续发展了。从网络上曝光的视频可以看出,两人竟然因此而发生争吵。争吵的时间不短,地点是从电梯里到电梯外,甚至电梯到车库没有人出去。而到了电梯打开,医生要离开,可站着回头继续说,随后老人跟着出去。直到两个人离开了视频镜头。
之所以如此重复的说,就是想表达,医生与老人之间因为抽烟的劝告行为,升级到争吵。老人的行为的确不对,老人的素质恐怕不高。然而一旦到两个人发生言语不依不饶的争吵了,难道说医生就没有职业敏感,就没有意识到老人是高龄?起码,69岁的身体外貌,对医生来说,应该是很容易观察与判断的。
劝告不要抽烟,到激烈争吵,是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老人在电梯里抽烟是道德方面的错误,顶多是批评,再有就是罚款而已。关键的是,人与人的道德素质都有差异。这个差异,就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说,不能乱扔垃圾,可偏就有人不自觉。此时咋办?用咒语辱骂吗?还是用朝阳群众来制止呢?再说,这个全世界都在反对公众场合抽烟的事情,可是总有资深烟民想方设法过瘾。对此,总不能一旦发现就扣押就处罚吧?
退一步说,如果医生劝告,而老人不服从的话,医生有没有更合理的处理办法呢?在我看来,起码,医生应该姿态高一点,不要将劝告升级,就是说争吵至少不应该吧。有啥吵的,不懂抽烟危害的人,肯定会自食其果的。而被迫抽二手烟的医生,也就短短的几分钟,表达出医生的态度,就已经足够了,难道说老人不认可,非得要老人再心服口服吗?
毕竟,抽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非要较真。如果说真的要全世界禁烟,或者国内禁烟的话,干脆取缔烟厂不就完了吗?没有香烟的供给,谁还能抽烟呢?要是按照我的分析的话,我以为医生的劝告完全合情合理,但是与老人发生争吵,就有点过了,起码让医生的正义之举有点蒙尘了。
要是不发生争吵的话,老人也不会诱发心脏病,也就不会死亡。
不知道二审的结果,但是我以为,法律应该主持正义,应该扬善惩恶,但是必须分清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而不应该混为一谈。劝告不会诱发死亡,而争吵却会诱发死亡的。医生不认可他要补偿老人的死亡损失,但是他为啥内疚呢?很显然,69岁的老人死亡,医生也觉得心中有愧,也认为自己多少有点责任,否则的话,也不会内疚的。
补偿与捐赠性质不同,可是在我看来,医生依然应该承担一点责任。至于是否是1.5万,到完全可以商榷。这个金额可以极少,比如说1.5千都行,但是医生必须要认可老人死亡的果,离不开他们争吵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