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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关于2009年度申请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

资格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受中国保监会的委托,中国精算师协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09年度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申请,现将资格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申请条件
(一)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申请条件
1、已全部通过01-09科目的考生;
2、已全部通过01-04、05G、06G、07G、08G、09科目的考生;
3通过北美精算师考试或英国精算师考试有关科目可以抵免中国精算师考试相关科目,视同通过1和2所列科目的考生(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中国精算师资格申请条件
1、具备中国准精算师资格;
2、通过精算师高级科目5门课程,其中必须包括011、012、013科目3门必考课程;
3、具有三年以上(含3年)精算相关实务经验。
二、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申请手续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请于2010年1月31日之前,将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及有关科目抵免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相片两张(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资格证书使用),完整填写《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申请表》后,将申请资料以挂号信或快寄形式邮至:

址:北京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721室


编:100140

收件人:刘东红

话:66555664

三、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初审结果公布
通过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申请的初审名单将于2010年3月中旬于我会网站(www.e-caa.org.cn)公布。
通过初审者还须参加精算师职业道德培训,方可取得中国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证书,培训时间为半天,具体日期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转换对照表》
2、《中国精算师资格申请表》
3、《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申请表》

                                中国精算师协会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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