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发改委、财政部与北京等7省(市)人民政府在京举行联合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协议签字仪式。
为加快推动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改委、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首批将与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庆、深圳7个省市合作,吸引社会投资参与,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点和区域优势,发起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
据悉,基金设立的目的,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和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三是有效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特色鲜明、根植性强的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四是结合创业板开通,进一步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扶持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
这批创投基金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支持创新”的原则设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引导性,基金以社会募集为主,政府资金作为引导资金保证基金的政策导向。二是专业化,基金产业特色鲜明,专注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三是市场化,基金聘请或委托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按照基金章程以市场化方式独立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