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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以下哪种情况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雇佣者(雇主下同)无偿占有被雇佣者的劳动(可以多选)。

问题的前提条件是除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之外的可以自己自由交换劳动使用权的社会。

4种情况如下:

1.雇佣他人劳动但是没有给付约定的工钱,雇佣者有利润;

2.雇佣他人劳动给付了少于约定的工钱,雇佣者有利润;

3.雇佣他人劳动恰好给付了约定的工钱,雇佣者有利润;

4.雇佣他人劳动给付了多于约定的工钱,雇佣者有利润。

笔者的回答是情况1。

有观点认为以上4种情况均是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

只有将利润也付给被雇佣者才不是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只要雇佣他人劳动赚了钱就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无偿占有了利润的那部分劳动——利润是被雇佣者劳动创造的应该归被雇佣者所有——不归被雇佣者所有就是不平等就是用生产资料剥削了被雇佣者。

您的观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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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 14:23:15
还有4种可能情况:
1.雇佣他人劳动但是没有给付约定的工钱,雇佣者利润0;
2.雇佣他人劳动给付了少于约定的工钱,雇佣者利润0;
3.雇佣他人劳动恰好给付了约定的工钱,雇佣者利润0;
4.雇佣他人劳动给付了多于约定的工钱,雇佣者利润0。
显然,情况3情况4一定不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情况1一定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情况2应该是无偿占有他人一部分劳动(少付工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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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 16:28:07
雇佣者有了利润,被雇佣者就会被无偿占有。
这样的逻辑就是说雇佣者不得追求利润,但是被雇佣者可以追求利益。

为什么雇佣者和被雇佣者被区别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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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 09:04:17
事实上,在自由社会不会出现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现象,自由社会劳动交换一定是有尝的,而且双方均同意。只有在奴隶社会才会有无偿占有劳动的事件发生。当然,自由社会局部可能有不自由现象,这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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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 15:14:49
劳动有使某物变为他物,将某物从某地移至他地,新增某物等情况。一般雇佣条件下的工厂主要从事第一种劳动。劳动生产产品。产品一般比原料的价值高,生产过程一般有增加值。增加值扣除税收劳动报酬后就是营业盈余。营业盈余归企业所有。也归投资企业的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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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 14:26:44
有的人说劳资交换是无偿交换。这里就是指劳方没有得到资方的利润。资方投资是要靠利润收回本金的,没有利润,要亏本的。说这话的人,把您的财产给他人,您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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