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
为准确掌握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促进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2008年全国草原监测工作,重点监测了草原植被生长状况、生产力、利用状况、灾害状况、生态状况和保护建设工程效益等。
本次监测工作由农业部畜牧业司负责,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畜牧总站承担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江西、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主要草原省(区、市)的草原监测机构承担了草原地面监测工作。农业部遥感应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国家气象中心承担了草原利用状况分析、草原植被长势监测和气象条件分析等工作。
为做好2008年监测工作,农业部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各地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共有4000多人参加了本次监测工作,在400多个县开展了草原地面调查任务,设置样地3700个,获得样方数据8800个,工程效益样方数据790组,入户调查数据5400条。根据各地监测数据,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组织进行了认真审核分析,并召开专家会进行会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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