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要让无产阶级成为中产阶级(四)
(六)马克思理论并不排斥普遍富裕
马克思理论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批判基础上的,其阶段划分依据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或国家性质发生变化后,无产阶级只意味着政治性标定,而非财富性标定。换言之,社会主义关系或共产主义关系下,无产阶级并非没有财产或财富,而是社会财富由一般大众共同享有。马克思的无产阶级理论并不排斥财富,但反对的是少数人占有大多数人创造的财富。在马克思理论的认知中,以劳动价值论为核心,财富体现在劳动创造中,但劳动有体力与智力之别,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广义的劳动价值论。这就是说,社会财富的共同创造者都是劳动者,而财富共同创造者共享或分享财富是社会主义的标志。但是,当分配问题与劳动价值相关联之后,就出现了价值大小的不同、价值贡献的不同,因此,社会财富由劳动创造者共同享有便出现了价值计量以及依照计量进行分配的难题,这正是社会主义实践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探索,这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制度下的效率低下,鼓励有经营才能的人在竞争中更有效利用资源,并通过这部分人的致富引领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这一目标已经实现。而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所提出的理论探索,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如何在市场经济的竞争条件下与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下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在破解的一个重大难题。然而,正如植物的生长有快有慢,在市场经济中很难达到富裕过程的统一节奏,于是便有了先富和后富、富的更富和穷的更穷的差异出现。因此,从截面性和结局性的财富而言,社会主义的目标应该是普遍富裕。这种普遍富裕并非是没有差距的富裕,而是不会因差距化的富裕导致贫富悬殊的加剧,甚至穷困的绝对化现象出现。因此,马克思理论主张的恰恰是普遍富裕,而经由社会主义实践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更有勇气、更有智慧、更有创新的理论设想与实践探索。这种普遍富裕不是西方高税收支撑的福利社会模式——因为那会导致劳动需要的下降,而是建立在人人勤劳、却非优胜劣汰的基础上。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财富同样有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不能因物质财富的创造而忽视了可平衡其的精神财富创造。在精神财富上同样需要普遍富裕的理念。
二、无产阶级的一般大众性质及其社会阶层与地位
(一)马克思时代的无产阶级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英国机器革命风光如荼的时代,是大量无产阶级占据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时代。其无产阶级不外几个来源:一是城市无产者,这些人可能是小手工业者或小商人的后代,在机器革命后沦为无产者;一是农民,英国史上著名的圈地运动及城市化、工业化扩张使这些农民沦为无产者;一是破产工厂主或商人——这部分人数较少。这些无产者不断繁殖自己的后代,便为英国当时的资本机器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
无产者的典型特征是“无产”——几乎身无分文,衣食所用要靠每个小时的付出获取的工资满足,无法通过工资收入形成积累来改变自己的阶层地位。住的是棚户屋,或用最低廉的价格租住破旧房屋,缺乏医疗及其它社会保障,全家人都依赖工资生活,一旦失业生活立即陷入困顿。孩子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因此也就丧失了挤入上流社会的可能性。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阶层划分极其显明,无产者和资产者、底层大众与上层人士泾渭分明,不仅生活不在同一个街区——有贫民区与富人区,包括学校、医院、教堂都有各自所属。在这种情形下,马克思才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这两个显明对立的阶层:一个是靠出卖自己劳动力获一口不饱的饭;一个是靠榨取别人劳动获取远超过生存所需的财富。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差别因竞争原则合理化了。因此,虽然市场经济只是经济社会的一种工具化形态,本身并不具备价值属性,但其很易掩盖造成社会阶层差别的政治经济学原因,这是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所理应关注到的。
当西方资本主义实现了对外殖民侵略劫掠后,其国内无产阶级生活水平得以提升,并逐渐上升为中产阶级,有了稳定的居所、收入、社会保障、各种福利、教育机会等。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用转移支付与福利社会、在历史上的外部资源劫掠促成的优势地位前提下,有效弥合了早期资本时代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巨大鸿沟,通过一定程度的社会福利化手段,改善了其阶级对立局面。因而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西方政治经济学、规范经济学为手段化、工具化的应用经济学所替代。但从实质上而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着这种矛盾——阶级对立不会因财富的共同增长而消弥,有时恰会因财富在共同增长中更大的差距所激化。我们应该认识到,当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因衣食无忧、小富节安而淡化了阶级诉求时,社会主义国家更应该在这方面做出努力来证实优越性。当然,有一种现实提示我们:倘若把18世纪以来的全世界看成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大阵营,那么可以认为,西方无产阶级参与了对全世界无产阶级的劫掠盘剥而上升到更普遍意义对比上的有产阶级阶层。而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从被盘剥中走出,不占据世界主义的势能,因此有了初级阶段与当下对比的财富差距。这不是制度因素导致的,而是有历史因素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一般大众与无产阶级
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一般大众与无产阶级基本上是等同的。当时英国尚未完全走出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资本对人的剥削极其残酷。这种大众化一方面表现为占人口比例众多的人为以工资裹腹的劳动者——主要是产业工人;一方面大机器和资本以及市场竞争不断催生更多的无产者;同时,依靠工资处于生存底线的除了工人以外,也包括了社会分工中的各行各业——普通教师、小职员等,这些人虽然不是工人,但其生存地位与工人相差无己。而代表资本阶层的财富拥有者对此只有一种共识:保持这些人的低收入水平,不仅会增加资本的增益,更会持久地保持工人阶级的“勤劳”。因为,一旦这些低收入阶层有了足以享乐的高收入,他们就会懒惰起来。在这样的情形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化成了一般大众与“精英”或财富阶层的对立。倘若其后欧洲等发达国家没有改变这种局面,革命必然会发生。这就提示我们,无论何种性质的社会,当一般大众沦为仅能生存的低收入状态,这个社会必定会发生冲突。换言之,贫困或差距向大众化蔓延,就会产生一个社会的阶级对立。
(三)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一般职员
毛主席曾写过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这篇文章仍然是我们了解中国社会的一把钥匙。如果我们从职业或行业划分,一般大众主要包括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一般职员。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英国的小农经济早被圈地运动冲刷得荡然无存,先前拥有自己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或小地主,成了弃地农民或失地农民,有的转化为租地农厂主或农业资本家,但绝大多数农民成为流民,进入城市,成为最廉价的、毫无技能与经验的产业工人;而产业工人甚至比农民要好上一点,因为他们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有了农民的流入相对提高了他们的身价——这当然是对有技术积累或经验积累的工人而言,更多的低素质、只靠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在农民进城的冲击下工资反而下降、或成了失业者。农民与工人这两个部分在当时的英国构成了无产阶级主力军,并最终都演变为资本雇佣下的产业工人。因为他们生活在贫困线下,又面临最残酷的生存竞争,因而成为最具革命性的阶层群体。
知识分子与一般职员之所以不同于农民和工人,首先是他们受过教育,因此有了一定的技能水准,更多了就业机会。当他们能成为享受教育并获得较高认同的阶层时,我们就可以推测到他们的出身应该优于农民或工人。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们就可能拥有了更好的机会平台。然而,对于一般出身的大众而言,即使其挤入了知识分子与一般职员的地位,也可能因竞争失业而沦为无产者。因此,当知识分子与一般职员的比例扩大时,工人和农民就会减少,相应地,中产阶级的比例就会上升,这会增进社会的稳定;而当知识分子和一般职员的比例下降,他们成为无产者时,一个社会的危险度会更加扩大。欧洲发达国家走出资本原始积累的残酷、其采取的社会诉求与措施之一便是教育的普遍化。并通过种种机制促使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一般职员在社会结构比例中达到平衡状态——知识分子与一般职员的比例过大,社会主要基础劳动缺失,也不可能维持社会的持久。
然而,无论是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调解、还是通过教育福利提升低阶层向中等阶层的转化,有一种隔阂需要消解:那就是因职业分工不同所导致的社会地位或社会价值认同的差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一般职员原本不过是社会分子的不同,然而由于工资收入、教育程度、身份地位认知等社会性因素或经济性、观念性因素,促成了上述职业分工向社会阶层的转化,这种转化必然会导致社会矛盾。这种矛盾至今没有在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消除,而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之一便是:无论总体收入水平如何,也无论具体收入差距如何,社会主义国家要淡化和消除这种职业分属的阶层差别。应该更合理、更人性地处理阶层关系。消除这些阶层认知并不完全在于收入、财富等经济性因素,也包括了观念、社会价值认知、人格尊严等方面。
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既要提升一般大众的富裕程度,也要将阶层差别回归向职业分工,这样才能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这就要求普及国民教育、缩小职业分工导致的收入差距,在公共服务与福利上有更加平等与公平的安排,在社会价值认同,人格尊严上有同等性。
(四)无产阶级与中产阶级:收入差距下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是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现实的情形中产生的,这包括了他的阶级论。而19世纪的情形,正是无产阶级普通大众与少数财富占有者资产阶级严重对立的时期,这无需阶级论的政治定性也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对立如果不消除,社会冲突或革命必然会发生——无论发生的是农人起义还是社会主义革命。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冲突即便没有马克思和他的学说存在,也会以其它的口号或信念出现。其核心状态在于,无论东西方文化,其落实的基点都是人,而人终究会清醒认知到、也无论他的教育程度如何,大家都是平等的。正如中国古人所言:“不患寡、患不均”。因此,虽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增加中产阶级比例消除阶级对立,社会主义国家通过国家性质消灭阶级对立,但倘若出现阶层差别或两极分化,一个社会就会走入人与人的纷争、不同群体的对立中。
无产阶级与中产阶级的差别已经不可谓先前的无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因为社会发生了变化,以往的阶级论失去了十八-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显明差距与一般性质。在当今时代,无论东西方国家,绝对贫穷、挣扎在生存线上的无产阶级都少有存在。但当中等收入的概念出现后,就必然会对应两个可划分的概念“低收入阶层”与“高收入阶层”。这种阶层同样是由收入确定的经济地位差别,当这种差别过大或比例不当时,也仍然会发生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
因此,无产阶级或低收入阶层与中产阶级或中等收入阶层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由于国家性质关系,而不再是阶级对立,只是收入水平形成的差别。但这种差别一旦扩大化、广义化,即影响到人生机会、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等方面,同样会造成群体间的矛盾和对立。而消除这种差别的最佳手段,便是无产阶级的普遍富裕,将低收入阶层与中等收入阶层的差距降到最低,通过两者的融合化解社会主要群体的关系。实际上,西方经济学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便是在没有处理好这两者关系的情形下产生。因为这两者的差异出现会影响到一个社会的产业结构关系与消费结构关系。
如果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忽略了自身的社会性质与自己的文化传承,只是应用了西方的市场经济理念及原则,而忽略了市场经济及其相关理论的硬伤,包括照搬西方的方法与手段,那么就必然会陷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而且还会更严重些。因此,若想摆脱或消除西方主要国家曾经在市场经济中出现的问题,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必须要回到自己的路线上来,理论的创新也必须在自己的社会与文化框架下,而非简单地参照西方成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