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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由 vivisection 所发表 】
2004年经济普查之后,普查的GDP居然比2005年统计年鉴的GDP高了16.8%,由136875.87升
到了159878.3,这种事情估计只有中国会发生。早有传言说每年国家统计局的工作之一就
是将各地灌水的GDP大砍一番之后汇总得到国家的数据。看来这次普查之后数据还是比国家
统计
局的统计年鉴数据高了不少,逼得统计年鉴水涨船高。
国家统计局随后将GDP数据进行了调整。通过将2006年和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与中经网数据
的比较可以发现调整范围涉及:
1.1978年开始的GDP数据。
2.一产和二产、三产的主要项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以及 #批发与零售业)的数
据
从1993年开始调整,而三产总额从1978年开始就被作为垃圾箱,作为平衡GDP数据使用。
2.1993年开始的国内生产总值指数
怪事,居然与国统局的说法(见后)有着很大的不同。按照国统局的说法只调整了1993~2
004年
数据,实际上则涉及改革以来1978年至今的所有数据。
看来牛人们又能据此作一堆新的文章出来了。俺也得赶紧下里巴人一把。
附上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对这一问题的一些说明:
一、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根据不同产业部门、不同支出构成的特
点和资料来源情况而采用不同方法计算的。国民总收入是在国内生产总值的基础上加上来
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求得的。
本年鉴公布的国内生产总值以及与之有关的指标数据,最后一年数据不是最终数,还会在
获得更多的财务和行政记录等资料后发生变动。如果遇到普查,在能够获得更详细的基础
资料的情况下,国内生产总值的历史数据还会发生变动。2005年,根据第一次经济普查资
料,按照《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的要求,重新计算了经济普查年度(即2004年)国
内生产总值数据,并利用趋势离差法(即先根据经济普查数据计算出历史数据的趋势值,
然后,利用原有历史数据实际值和趋势值的比率修订根据经济普查数据计算的历史数据趋
势值,得到新的历史数据修订值),修订了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本年鉴中的数据是修
订以后的数据,2005年数据是在修订后的2004年数据基础上计算出来的。
本年鉴所列分地区的数据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由于采
取分级核算,各地区数据相加不等于全国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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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网页
中国GDP数据修订:1979—2004年均增长9.6%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37/4011263.html
人民网北京1月9日讯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公告,发布了对中国GDP历史数据修订结果
。
按修订后的GDP数据计算,1979-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原核算数提高了0.2
个
百分点。【查看修订结果请点击】
现受权转发公告全文:
关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国家统计局利用普查数据对2004年GDP进行
了
核算,并于2005年12月20日发布了核算结果。为保持GDP数据的历史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
,
国家统计局对2004年以前一定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的说明
(一)修订的时期
经济普查反映出来的GDP数据的变化是多年累积的结果。因此,需要对经济普查前一定
时期的历史数据进行修订。考虑到利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年GDP数据比年快报核算数
增加的2.3万亿元中有93%出自第三产业,而1992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之后,已
经
对1978年至1992年的GDP历史数据进行过修订,因此,这次GDP历史数据修订的时期确定为
1993年至2003年。
(二)修订的方法
此次修订选择了国际上常用的趋势离差法。基本做法是:第一步,利用1992年核算数
据
和2004年年快报核算数计算出原有历史数据的趋势值;第二步,利用1992年核算数据和用
经济
普查资料计算的2004年数据计算出新的历史数据的趋势值;第三步,计算1993年至2003年
原有
历史数据的趋势值和实际值的比例系数;第四步,利用上述比例系数调整新的历史数据趋
势值,
得到历史数据的修正值。
二、关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的结果
按修订后的GDP数据计算,1979-2004年我国GDP年均增长率为9.6%,比原核算数提高了
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