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操作规划”,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完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食品GMP是一种具体的品质保证制度,其宗旨是使食品工厂在制造、包装及储运食品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等设置,以及卫生、制造过程、质量管理,均能符合良好的生产条件,防止食品在可能引起污染或品质变坏的不卫生条件环境下操作,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稳定。
GMP于1963年诞生于美国,最初应用于医药生产管理。1969年WHO要求全体成员国政府制定实施药品GMP制度。同年,美国公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储存的现行良好制造规范》(简称CGM或食品GMP基本法),食品GMP很快为FAO和WHO的CAC采纳。
在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CAC1997)中要求,HACCP应用于食品链的任何环节之前,该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通则》(Codex General Principle of
Food Hygiene)、适当的食品法典操作规范和适用的食品安全法规运行操作。《食品卫生通则》作为国际上用于整个食品链(包括由最初生产直到最终消费者)的必要卫生原则,和基于其建立的针对食品链某一环节的需要(如加工过程或商业作业)专业规范,被推荐作为各国政府建立食品行业相关法规的依据。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了GMP制度。为满足人们对食品安全日益增长的期望,保证所食用的食品是安全和适宜的,避免由于食源性疾病、食源伤害和食品腐败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的损害及其造成经济损失,GMP被逐步引入到食品生产中,各国政府根据《食品法则食品卫生通则》,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对食品卫生进行有效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