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可以算是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法学研究的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中性的。现在硬是在经济学中嵌入制度,不能不说是一次伟大的创新,现在问题是用这种规范去研究利益的最大化问题是否合适?既然谈制度就必然牵涉到机制的设计,但是现在的制度经济学不研究机制的设计,还是停留在科斯的交易成本水平阶段,没什么突破,其时我觉得你让那些制度学家们去搞机制设计,可能也没结果。因为机制的设计加入行为的分析才有意义,所以我更加欣赏阿罗的研究,现在的制度经济学更像一种史学,中国的制度经济学家们俨然就是把它发展成为一种社会学,看不到经济学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