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可以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自由关税和社会关税
按课税对象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按差别待遇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普通关税和优惠关税
按征税方法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和选择税
此外,作为关税征收依据的海关税则(Customs Tariff)按一定的分类标准列明征收关税的商品和适用的关税率,如果一种商品适用一种税率,称为单式税则或一栏税则,如果同一种商品区别不同情况(数量或原产国家、地区)采用不同税率,则为复式税则或多栏税则。我国目前采用二栏税则,美国、加拿大等采用三栏税则,欧盟等国实行四栏税则。
配额是对国际贸易的直接数量限制。
配额
进口配额(Import Quota)是一国ZF对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进口的某些商品从数量或金额上所制定的限额。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则不准进口,或者要征收较高的进口关税。
进口配额按限制的严格程度可分为绝对配额(Absolute Quota)和关税配额(Tariff Quota)两种形式。前者超过配额后一概禁止进口,后者则指在配额内的进口享受低关税或免税待遇,而超过配额的进口则征收高关税。
进口配额还可以按照实施方式不同,分为全球配额(Global Quota)、国别配额(Country Quota)和进口商配额(Importer Quota)三种形式。
关税同盟理论
多边贸易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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