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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8
据12月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最近一段时间,浙江温州出现一股商人“返乡潮”。在浙南平阳、苍南两县,记者碰到不少前些年“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市场先行者,他们多在外投资煤矿。同日《工人日报》则说,备受关注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目前已近尾声。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证实,此次煤改中,该省内“煤老板”约有1400亿元的资金将从煤炭领域退出。
所谓的“返乡潮”,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大多是与农民工群体联系在一起的。不同于每年春节农民工回家过年,当经济形势骤变,沿海省市制造企业不景气,农民工“返乡潮”也会成为中国大地上的一道风景。而现如今,正当经济逐步回暖之时,浙江温州等地的商人(以“煤老板”为主)却也出现“返乡潮”,不能不说相当吊诡。
在山西等地,以安全整治、产业整合为名驱逐“煤老板”的行动,正使“国进民退”的大剧达到高潮。世人恶“煤老板”之名已久,但这一次,人们却把同情给了“煤老板”,原因很简单,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是权力的受害者。在这个意义上,商人返乡潮与农民工返乡潮显得同样悲怆。
财经作家吴晓波(博客)最近发表公开信,对“煤老板”们称,这是一场“因果报应”,斥其不注重煤矿的生产安全,导致爆炸事件频频发生,这已成为“中国之耻”;斥其糟蹋环境,肆意破坏山西的生态面貌,让这个中华文化的发源地再也没有了“瓦蓝瓦蓝”的天空;斥其贿赂官员,彻底败坏官场文化,让公共利益受到极大损害;斥其买卖“死亡指标”,做出种种灰色的、令人厌恶的行为……总而言之,“煤老板”们栽就栽在“因果报应”和“企业社会责任”上。
然笔者以为,论事应一码归一码,往常“煤老板”们纵有种种不义,千般罪恶,也不成其为剥夺(或部分剥夺)“煤老板”产权的理由。想想当初,邀请“煤老板”们去投资、去拉动GDP的时候,是多么的心切,多么的“诚恳”;现在又以同样的理由将他们赶出来,让他们卷铺盖走人,以人之常情论,也属背信弃义。一句“山西不要带血的GDP”就可以让当地政府站在道德至高点上,剥夺“煤老板”的产权吗?
这一局面,不禁令人想起学者秋风(博客)最近的一个论断:私人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不被视为政府进行经济管理的目的,而是实现增长的一种手段。笔者亦曾反复引用一组数据:广东省的一项调查显示,44%的民营企业家反映自己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忙公关而耗费精力;高达60%的企业家曾因为有关职能部门效率低、办事拖拉、程序繁杂而丧失发展新项目机遇。统计数据显示,一些权力部门吃、拿、卡、要,企业为此需要支付的“隐性成本”,至少占收入的10%以上……
商人返乡潮的背后,同样是悲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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