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1298 8
2018-06-04
    我最近看了一篇与中国进口相关的论文,在测算结果后,作者标明了剩下的结果可以向作者索取,我按照作者留下的邮箱挨个发送邮件,从论文的联系地址到作者学校公布的OA邮箱,都尝试了。结果一年过去了,没有人回复我。我就很纳闷啊,既然说了可以索取,那为什么对读者的邮件不理不睬?
   我想就这个问题和各位朋友进行谈论,这位是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8-6-4 22:22:43
wead456789 发表于 2018-6-4 22:00
我最近看了一篇与中国进口相关的论文,在测算结果后,作者标明了剩下的结果可以向作者索取,我按照作者 ...
如果两年内的文章还可以,两年后索取,估计资料早没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6-4 22:42:30
vsksing 发表于 2018-6-4 22:22
如果两年内的文章还可以,两年后索取,估计资料早没了
嗯嗯,我也很同意朋友您的看法,过了很多年文件确实都很难找到了。愚以为这个时间应该至少五年,起码做文献回顾的周期也是五年以上!而中央对学术不端的追责周期更是终生制了,作为论文作者,对论文的有关内容还是应该做好保存的,这是对自己辛苦工作最起码的肯定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6-5 08:27:19
wead456789 发表于 2018-6-4 22:42
嗯嗯,我也很同意朋友您的看法,过了很多年文件确实都很难找到了。愚以为这个时间应该至少五年,起码做文 ...
对,不发只是借口啊。这些应该永远保存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6-5 08:29:06
人家是说可以索取,并不代表必须给你,又没有硬性约束。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6-5 09:21:53
babyli 发表于 2018-6-5 08:29
人家是说可以索取,并不代表必须给你,又没有硬性约束。
确实是没有任何规定说作者一定要给。既然作者不愿意给,那完全可以不用特意在文中添加脚注,既然特意在文中给出了,那就是一种承诺,是应该做到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加微信,拉你入群
微信外可尝试点击本链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