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32. 企业对外投资
所谓企业对外投资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
33. 固定资产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34. 在建工程
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 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35. 无形资产
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36、 实物资产
是指经济生活中所创造的用于生产物品和提供服务的资产。是创造财富和收入的资产,为经济创造净利润。它包括土地、建筑物、知识、用于生产产品的机械设备, 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存货包括库存材料、成品以及生产中的半成品。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建筑物、机械、土地等。
37. 破产
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 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38.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39. 拍卖
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40. 变卖
所谓变卖,一般是指出卖财物,换取现款。一般是法院在第三次拍卖失败才会变卖。
41. 首封
即首轮查封,是指财产被查封的第一法院。
42. 轮候查封
轮候查封就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的制度。
43. 限高令
最高法院出台的一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
44. 房产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45. 潜在债务人
是指根据尽调发现的可能存在的除了现在已经经过确认的债务人之外的潜在的对于项目债务承担一定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
46. 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
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事项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现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违约债务、产品缺陷 债务、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的债务(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等)、因各种原因未记入被改制企业财务资料的应付款或遗漏的其他债务。
47、 不良资产收购业务
指公司根据市场原则收购出让方的不良资产,通过管理、经营和处置等手段回收现金或沉淀资产的业务。包括收购处置业务和收购重组业务。
48、 收购处置业务
指公司根据市场原则收购出让方的不良 资产,对其进行管理、经营和处置进而回收现金或沉淀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业务。
49、 收购重组业务
指公司在收购环节即根据不良资产的风险程度,确定了帮助实现或提升债务人偿债能力或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以及收益实现方式的业务。包括债务重组业务、资产整合业务、问题企业重组业务。
50、 尽职调查
指公司作为不良资产的意向购买人,在项目 立项后,根据资产出让方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对拟收购资产状况和权属关系、债务主体的偿债能力、收购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并做相关分析的工作过程。
51、 资产定价
指在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收购资产的经营价值或市场转让价格进行估算,并测算资产管理、经营和处置的相关成本、费用及支出,进而确定资产价值的工作过程。
52、 资产证券化
指公司将拥有的可预测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出售给市场的投资者以达到出售资产目的的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