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底北京整治低速电动车市场后,近日,山东省也开始对低速电动车进行“严整”。
作为我国低速电动车的产销大省,山东的低速电动车年产销量在60万辆以上,保有量在300万辆左右。此前,山东对低速电动车企业及市场一直都持鼓励、支持态度。但自7月26日,山东多家媒体发声,公布“300万辆低速电动车怎么管,山东拟实行禁行限行”的管制政策后,济南、菏泽、泰安等地分别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制政策,这让不少山东的低速电动车企压力倍增。
一位低速电动车企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山东此次整治低速电动车的力度颇大。山东地方政府对低速电动车企业的支持态度,似乎已不像原来那么坚决。这让他们对企业未来的生存发展颇为忧虑。
“从目前情况看,低速电动车能为自己"正名"的机会非常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全国汽车标准化电动汽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全世认为,此轮整治行动对低速电动车企业来说算是一次预警,在此情况下,低速电动车企业应当早做打算。
山东的180度转变
8月1日上午,菏泽市政府召开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菏泽市政府宣布,自8月1日起,对全市生产(组装)电动车的企业进行大检查,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以下称超标电动车)及各类配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此外,9月1日起,全面清理城区内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9月16日起,菏泽市内设定禁行路段,部分路段部分时间禁止超标电动车通行。
对于何为超标电动车,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队长李合力明确表示,“凡是不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一律列为整治对象。”
在菏泽发起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二天,济南市公安局也发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与菏泽的整治行动类似,济南也是主要从生产、销售、上路行驶几个方面对违规车辆进行整治。
对于违规车辆,济南市发布的上述征求意见稿给出的定义是,以蓄电池或燃油装置为动力驱动,且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四)轮车。在此定义下,低速电动车包含在整治范围内。
随着济南、菏泽两地发起专项整治行动,山东的一些低速电动车企业开始坐不住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一些山东低速电动车企业的管理人员,在朋友圈多次转发文章,指责山东地方对低速电动车实行“一刀切”式的管理。他们认为,这些举动背离了国家有关部门此前对低速电动车确定的“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
上述低速电动企业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山东此类整治低速电动车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低速电动车在内的违规车辆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给地方交通管理带来不便。“由于山东是低速电动车产销大省,此前地方上对产业存在一定的保护心态,所以之前的整治力度相对不大,但这一次显然不一样了。”
该内部人士揣测,“此次山东之所以对低速电动车严整,可能是因为目前国家在产业政策层面没有透露出支持低速电动车发展的意思。”
一位熟悉低速电动车行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日前山东省相关行业协会的领导也在想办法打探地方政府的态度,但目前还没能获得确切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