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六项提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并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势必加大征管力度。在此背景下,社会保险费会计账务处理也应更加重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社保相关的会计处理。
一、单位、个人按规定各自承担社保,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这是最常见的情形,也是最规范的处理办法。企业和个人依据当地缴费比例来缴纳社保。
在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单位承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交纳社保和公积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单位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社保全部由公司承担如何处理?
如果个人应缴部分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全部由单位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要与当月工资薪金一起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单位支付了应该由个人承担的社保,该部分费用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本应由个人承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含本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
银行存款
交纳社保和公积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本应由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