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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学(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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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1
小弟正在做一个金融工程的案例,其中涉及到了可赎回国债的隐含买权和隐含卖权,所以想请教各位达人这两个概念究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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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1 22:21:05
可赎回国债给投资者造成了时间的不确定性,当国债按照条件被要求赎回时,投资者承担了一定风险,国债发行时要考虑到这种风险对投资者的影响,即应支付一个行使买权(赎回权)的期权费,但这种买权不一定真的执行,卖权则是相反,投资者可以要求政府赎回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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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10:21:12
因为是可赎回(callable),所以发债人(政府)有权利(但不是义务)在债券到期之前以事先确定的价格来赎回债券,这就是政府的隐含买权,就是一个利率期权(相当于一个掉期期权,swaption)。这种债券的利率通常要比没有该条款的债券利率要高一些,就是因为债券购买人“隐含卖给”发债人一个期权。买了普通债券,当市场利率降低的时候持有人会很高兴,因为债券的息票率是固定的,但是买了这种债券就不能太高兴,因为利率降低,发债人就可能会赎回(他们可以改发新的、息票率比较低的债券)。
还有一种是可售回(putable),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前将债券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出售给发行人。这是债券持有人的隐含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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