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三曾主张工会保护工人权利、工会独立,被毛批判
李立三认为,国营企业内部仍然存在公私矛盾,但这种矛盾的性质属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而且应当用公私兼顾的方法加以解决,他“在全国范围内提出‘工会代表工人,ZF代表国家’的说法”,强调工会要保护工人阶级“私”的利益。
1951年10月,毛尖锐地指出全总工作存在严重失误和方向性错误。随后,李的职务被解除,以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代之。 1951年12月13~22日,李富春代表中央主持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集中批判李立三的错误。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大上,李立三的劳动部长一职也被免去。
1967年6月22日,一群造反派按原计划继续审讯李立三,同时通知他参加下午还将举行的批斗会。李立三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说,他身体不好,上午需要休息,下午的批斗会实在也不能参加。造反派做了让步,允许他上午休息,但下午的批斗会必须参加!
当天下午3点,批斗会现场就是不见主要批斗对象李立三的身影。
最后,主持人宣布批斗会因故改期……直至7月4日下午,造反派不得不在华北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宣布:李立三畏罪服毒自杀,自绝于党!同时留下遗书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