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滴滴乐清案件引发的思考——兼论自由选择权的重要性
晚上和室友一起吃饭时聊到这个话题,经过一番讨论和思索后,把自己的一些想法付诸笔端,供大家批判。
文章分三部分展开:
一.简述
二.消费者的选择权
三.如果引入报价机制
---一. 简述---
关于本案的来龙去脉不用赘述了,最新进展包括两位大佬离职、顺风车业务全面下线等(参见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o/2018-08-26/doc-ihifuvpf9523985.shtml)。说一下我个人基本态度,一开始我是认为滴滴平台是无需担责的,因为这似乎还是那个“刀不杀人人杀人”的老问题,工具无罪嘛。但后来仔细一琢磨,发现好像还真不是这么回事。滴滴平台究竟是不是一把中性的刀,究竟有没有放大普通人作恶的动机与可能性,这里暂且按下不表(因为太复杂,需要更深层次的研究)。单就平台的规则而言,滴滴似乎对消费者——也就是打车的用户——更加不利,具体表现为消费者选择权利的丧失,下面详细说明。
---二. 消费者的选择权---
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自由人的自由选择。自由选择权落实到消费层面,就是可以选择吃肯德基、选择不吃麦当劳,选择穿耐克、选择不穿阿迪,选择租房、选择不买房(因为买不起。。。)……简言之,就是可以选择要什么,并同时选择不要什么(当然前提是有足够的money)。然而,这一自主选择权似乎在嘀嘀打车上没有得到足够的反映。进一步说,就是消费者无法选择司机,无法选择谁来为自己提供出行服务。根据百度经验(参见: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359911f5a6914d57fe0306e6.html),使用滴滴的基本流程是:用户叫车——司机接单——上车——到达支付,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然而,背后隐藏的一个问题是用户与司机权利的不对等,即:司机看到一单业务,可以选择接或不接;而用户的单被接了之后,却无法选择是否接受这个司机提供服务!这是我想指出的关键问题,某种程度上恐怕也是滴滴司机恶性事件频发的症结所在。
如果用户有选择权会怎样?设想一下,如果那个乐清女孩,打开滴滴叫车之后,显示1公里内有三位司机:
司机1,距离200米,钟某,男,25岁,未婚,驾龄5年,(身高体重肺活量等一系列基本信息),用户投诉率50%,上次投诉时间:昨日;
司机2,距离500米,钱某,男,38岁,已婚,驾龄12年,(基本信息),用户投诉率10%,上次投诉时间:2018/3/12;
司机3,距离800米,赵某某,女,30岁,已婚,驾龄4年,(基本信息),用户投诉率70%(举个例子,并非歧视女司机),上次投诉时间:昨日。
上面只是举个例子,现实中用户面临的选择可能更多,而且将司机的详细信息展示出来并非难事(毕竟是大数据时代,而且提供的信息越全面,用户做选择的依据就越多)。试想一下,如果面对这三位司机,那个女孩会作何抉择?如果不是特别赶时间,我认为更有可能会选择司机2或3。如果这样,那个女孩的结局或许会是另一番摸样。当然,可能有“好事者”怼我举得例子太随机,偏偏找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司机2,如果司机2和3比司机1更差呢?
那就选司机1。因为这时候司机1就成了所有的备选方案中最优的选择。这也再次印证了自由选择权的重要性。自由的选择未必能让我们找到最好的,但至少能让我们在有限范围内实现局部的最优化。一言以蔽之,自由选择权是个好东西(当然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是好东西,政治正确还是要有的~~)。
以上仅仅是从讲道理的角度来探讨滴滴平台用户权利保障的缺位。下面试图给出一种潜在的解决方案,如果遇到经济学大牛还请轻喷,权当班门弄斧了~~
---三. 如果引入报价机制---
报价机制,按我的拙见,就是把一样东西拉到市场里,愿意交易这样东西的人聚拢而来,买的人报买价,卖的人报卖价,双方经过一番昏天暗地的bargain,最终成交。
这番说了等于没说的话跟嘀嘀打车有半毛钱关系?
有关系。还是以前面那三位老司机举例,不妨假设滴滴真的能够显示附近的全部司机以及司机的详细信息,然后女孩也真的想要司机2接单,尽管距离远一点,但似乎更让人放心。但人家司机2乐意吗?搞不好人家距离100米就有一个大单等着接,又何苦跑500米来接女孩这单呢?
那女孩要怎样吸引司机2接单呢?很简单,加钱呗。原来默认司机1接单全程20元,给司机2报价25元、30元,还不够?继续bargain。报价机制就在此切入了。
对于那个女孩而言,她要的不仅仅是能送达目的地的乘车服务,同时还需要在乘车的同时享受到足够程度的生命财产安全。讲到维护生命财产安全,似乎这是警察叔叔的责任。但公共资源毕竟是有限的,祖国又人口众多,不可能把所有的坏分子都一网打尽(更何况许多坏分子平常也都是普通人,作奸犯科往往是临时起意)。这样,个人想要安全的话,必要情况下或许只能选择支付相应的对价。如果安全有价值,不妨把它拉到市场里来,让买卖双方bargain,让市场发现它的价格。
行文至此,似乎突然发现另外一个更为复杂的辩题:弱势群体(比如那个女孩)的安全,应该由全社会负责(健全社会安全机制),还是该由他们自己买单(自己花钱买平安)?能力有限,大佬们请洒潘江、各倾陆海吧。
(上面仅仅讨论了用户单向地对司机报价,反过来司机也可以对用户报价,比如多个司机争夺一个客户(压价)、司机根据过往数据对难缠的用户报高价(抬价)等等,不再多言。)
总而言之,斯人已逝,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刚刚开始。祝天堂里再没有伤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