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要为整个人类立法吗?!
人类诞生至今,已经有几十万年的历史,人类有历史记载的文明的诞生,距今只不过五千多年。在这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某一时代的人,看他以前的时代和他自己所处的时代,他在对这些时代的历史进行描述的时候,他总把他以前的时代到他所处的时代的历史称作通史。何谓通史,就是贯通这些时代的历史。就拿中国来说,孔子时代,有孔子时代的通史,司马迁的时代,有司马迁时代的通史,《资治通鉴》的时代,有那个时代的通史,清代,有清代的通史,今天,有今天的通史,再过一百年,有那个时代的通史,再过一千年,有公元3000年的通史,再过一万年,有公元10000年时的通史,……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通史,人类撰写的通史所包含的范围也必将越来越广,时间跨度也必将越来越长,这是毋庸置疑的,谁质疑这一点,谁就是傻子和蠢货!
不同时代的人,有属于他们自己时代的通史,不同时代的人,在看待他们以前的社会和他们自己的时代时,他们对那些他们以前的社会进行总结,并按照一定标准把他们以前的时代,划分为不同的阶段以及不同的类型。孔子时代,对他以前的社会,分成的类型,绝对的不同于司马迁时代对其以前的社会进行的类型划分,《资治通鉴》时代,对它以前社会的类型的划分,也绝对不同于孔子和司马迁的时代,自然,到了马克思的时代,马克思对他以前的人类社会的类型划分,也绝对地不同于孔子、司马迁和《资治通鉴》的时代对于社会类型的划分。
历史在发展,随着时间跨度的自然加大,随着人类历史长河的流淌,一代人绝对地比上一代人所见到的事情多,经历的世界范围更为广大而深邃,也因此,每一代人对于他以前的社会所进行的社会类型的划分,总是会站在新的高度、新的角度,总是会做出新的结论,尤其是对于相同的历史阶段也会做出新的类型判断,比如马克思看待英国的亚当斯密时代,和哈耶克英国的亚当斯密时代,虽然都是英国的亚当斯密时代,时间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发生变化,但是,哈耶克和马克思绝对有可能对这同一个时代做出不同的评价和判断,因为,英国的亚当斯密时代,被哈耶克和马克思分别观察的时候,这同样的英国的亚当斯密时代,是被放在了不同的历史背景下的,哈耶克是站在20世纪看亚当斯密,马克思是站在19世纪看亚当斯密,所处的时代不同,亚当斯密时代背后的历史背景在不断地扩大,亚当斯密时代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位置,就会被看得越来越清楚,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无需我做过多的解释。就像一个人,他站在房屋的中央,如果我们不知道房屋的具体位置,不知道房屋所处的具体位置在世界的那个角落,我们要问这个人在什么地方,我们只能说他在房屋的中央,可是一旦我们知道房屋的具体位置,一旦我们知道房屋的具体位置又处在世界的那个角落,我们一定会知道,这个人不仅仅处在房屋的中央,也知道,这个人,他在世界的什么地方,而假如我们知道这个世界在宇宙的什么角落,我们就知道这个人在宇宙的什么具体位置上!随着时间和空间背景的扩大,我们对一个人,一个时代,一段历史,他(它)到底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绝对会有越来越清晰的看法。
同样,当一千年后,一万年后,那个时代的人,在回顾他们以前的历史,总结他们以前的历史,再撰写他们那个时代的通史,并给他们以前的社会进行类型划分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还会做出人类社会可以被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的类似于马克思在他的时代做出的对人类社会类型进行的划分吗?
试问,您相信,一千年后、一万年后的人们,也会对人类社会做出类似于马克思的划分吗?
而假如那个时代的人们真的也做出了类似于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类型的划分,那也只意味着一点,就是,一千年后和一万年后的人,他们看待社会发展所站的高度和角度,和马克思的完全一样,也意味着一千年和一万年的时间,对于生活在那些世代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不论是一千年,还是一万年,这些时间的历史发展,都没有构成重新审视一千年前和一万年前历史的时间和空间背景,都没有增加重新审视一千年前和一万年前历史的时间和空间背景,一千年、一万年后的人,看待一千年和一万年前的历史,和马克思看待他以前的历史,所使用的历史背景是完全相同的,只有在相同的历史背景下,一般来说,才会对某一历史阶段做出基本相同的评价!而此,是可能的吗?神志清楚的人,一定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一千年后和一万年后的人,他们看待社会发展所站的高度和角度,和马克思的绝对的完全不一样!他们绝对会对他们眼中的社会和人类历史类型做出完全不同于马克思所做出的类型划分!
这样看来,马克思提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他是要为整个的人类社会立法吗?马克思要为一千年、一万年以后的人类社会立法吗?马克思要让一千年、一万年后的人类社会处在他所设定的共产主义社会吗?马克思要让十几万年后的人类社会处在他所设定的共产主义社会吗?而假如除了地球之外,其他星球也有了人类存在,难道马克思也要为其他星球的人类立法,让其他星球的人类也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吗?而假如除了地球之外,其他星球也有了人类存在,难道马克思也要为其他星球的一千年、一万年后的人类立法,让其他星球的一千年、一万年后的人类也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的社会类型变迁吗?
马克思,何其不自量也!一个只看到了两千年来人类历史变迁之极小部分、极小的范围的人,试图为整个人类历史立法,妄图为一千年、一万年后的人类立法,他也太抬举自己了吧!他把自己当谁了?
某个个人,绝对地不能为整个人类立法!能为整个人类立法的只是神!
马克思看来是妄图为人类立法的,可是,人类会听他的吗?假如他放下身段,人类可以参考一下他的意见,把他当成思想家来尊重,可是,假如他不放下它的身段,硬要为人类立法的话,那么,人类只会把它当成一个笑话,而这,不是已经在世界的某些地方变成现实了吗!
不要试图为人类立法,因为,作为个人,谁都不配!
草作于2018年9月2日早 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