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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4
一则极短的消息,让无论有一套房,还是多套房的人,都静不下来。


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先作一个原则性规定。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则消息,虽然不代表民法典的最终立法结果,但宅地到期后的续期制度安排思路,基本呈现。


此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民众的使用权应该“无条件自动顺延”。



公众号“杠杆游戏”分析认为,自动续期可能有四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当然就是不缴纳任何费用,自动续期。这也是公众最期待的。

   

第二种,就是缴纳下一个周期的土地出让金。因为宅地是国有的,所以个人享有的是使用权利,上一个使用周期到了,要你交下一个周期的钱,勉强也说得通。

   

第三种,考虑到我国房价、地价普遍较贵,下一个使用周期,甚至两三个周期,都免费续。立法规定相应的免费周期年限。

   

然后再下一个周期开始,就要按期缴纳出让金了。贵可能不会很贵,但多少要收一点。

   

第四种,到期后按年缴纳租金,基本也就是接近于税。和不久后将出台的房地产税,整合在一起的概率较大,至于征多少、减免与否,那是另外一回事。

   

而草案的意思基本排除了第一点,后三种概率较大。第四种可能最大。


当然,该分析仅供参考,届时到底如何,还需拭目以待。


来源:人民日报、杠杆游戏、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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