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蒙第的价值理论并没有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它只是更多地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受到了批评;他的那种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于社会需要的见解被认为是一种退步,而我们认为这恰恰表明西斯蒙第是明智的。他的这种见解,与人们所批评的斯密的那种商品的价值等于这个商品能够买到或支配的劳动量的观点是一致的;但他更明确地指出只有财富能够使人们获得享受时,才具有价值。因而他事实上是把价值论向前推进了一步。他那建立在其价值论基础上的虽然缺少严密的逻辑分析,但却不乏真知灼见的危机理论同样没有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事实上,他在指出了导致危机的一些原因的同时,至少还为我们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了思路。
一.劳动与劳动价值正当性评价
西斯蒙第认为,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节约是积累财富的唯一手段;而享受则是积累的唯一目的,只有增加了人们的享受,财富才算增加。他进一步指出,如果财富不能让人享受,如果任何人都不需要它,那么它就失去了价值,就不再是财富了,这种情况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社会皆如此。
很明显,西斯蒙第在此的所谓价值,即可以存在于个人生产,也可以存在于社会生产,因而他的价值概念并不是清晰的。根据西斯蒙第的这种见解,对于个人而言,其所谓的价值是基于个人对这种劳动之于其现实享受的关系而判断;对于社会而言,那么显而易见地,价值就是基于一种劳动能够满足消费者享受的有用性,对于这种有用性的判断显然是基于消费者的评价。这意味着,在西斯蒙第看来,并不是劳动必然是有价值的,而只有在这种劳动能够满足人们的享受需要的情况下,才是有价值的。而这种价值,显然就是效用价值论所说的那种价值——严格地说,西斯蒙第在此的这种见解既符合劳动价值论的内在逻辑,又符合主观效用价值论的思想。在西斯蒙第看来,一种使用价值如果没有人需要,它就毫无价值;而即使有人需要它,其价值也要根据人们这种需要的迫切程度而发生变化。然而,我们绝不能说西斯蒙第此时对于主观效用价值论思想有一种积极的认识,他在另外的场合明确地指出:“内在价值是不受任何交换的限制的。”[1]187这意味着,这种效用论思想只是出于他的某种正确的本能,他尚未能理性地认识到劳动价值论与主观效用价值论之间存在的内在一致性——当然,这也许是我们的苛求。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西斯蒙第的这种内在价值的思想,在后来有了很大的改变——确切地说,他强化了其主观效用价值论思想。他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二)一书中指出:“商业价值也是固定的,总而言之,那是基于被估计的物品的必要劳动量;这并不是现在付出的必要劳动量,而可能用改进的生产手段,今后要付出的劳动量,这种量虽然难以估计,但总由竞争来决定,是比较固定的。” [2]223由于他在此提出了必要劳动量这一概念,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这里的商业价值并不是单纯地指那种交换价值,而是价值。而这种由竞争来决定的价值,结合他的这样一种见解:“价值是对受估价物品进行比较后的估计,不是与某一物品,而是与所有物品进行比较。价值是以某种社会观念取代了个人的观念;此外,它还以抽象的观念代替了具体的观念。” [2]219则显然更加接近了主观效用价值论所说的那种价值。竞争中的价值判断,毫无疑问要考虑人们的相应需要,而那种不能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如前所述是没有价值的。1那么这也就意味着,是竞争决定了这种必要劳动量应当是怎样的,而不是已经是怎样的。后来的马克思显然接受了这种必要劳动量的思想,但他却忽视了社会需求对于价值决定的作用;而庞巴维克则考虑到了两方面的因素从而进一步地发展了这种思想。正是基于此,有人批评西斯蒙第“错误地突出了消费因素,使价值规律变成了由消费决定的唯心主义的东西”,并“片面地把必要劳动时间归结为社会需要决定,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为不可捉摸的概念了。”[3] 117对此我们要问,消费者的现实需求难道不是一种客观存在吗?对这种客观存在的忽视,难道是唯物主义的应有之意吗?而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过只是个别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同的商品间显然无法根据地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交换,从而不得不依赖于社会过程,那么这样一种使不同的生产劳动同质化的社会过程对于批评者而言难道就是可以捉摸的吗?这种社会过程不恰恰就是满足西斯蒙第所说的那种社会需要而实现的吗?
而卢森贝则指责西斯蒙第说:“西斯蒙第那样热心提倡具体性,提倡历史主义,可是他竟把一套硬说什么‘人一生下来便带来种种需要’和这些需要迫使人去生产的空泛的‘真理’当作自己的研究的出发点。他抽象地考察需要,把需要也了解为纯粹生理上的需要,说它是人一生下来便带来的。因此,他虽然也确认原始人的需要和现代人的要有差别,但是生产和消费间复杂的相互关系他却始终丝毫不理解。如果西斯蒙第能从历史上来考察需要,就是说,如果他能提出需要如何发展的问题,那么他就会‘发现’,需要的发展是决定于生产和生产力的发展的。生产的发展不但完全能满足现有的需要,——西斯蒙第也承认这点,——而且也能产生新的需要。” [4]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