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法律风险点 | 风险评估 | 防范措施 |
一 | 公司企业治理结构 | 1、公司章程是工商登记的文本,股东之间未签订股东协议。 | 固定的公司章程版本无法体现股东成立公司的真实意思,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难以产生法律认定的效果。 | 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公司章程,补签股东协议。 |
2、股东会、董事会职权不明确,议事规则不清晰,无会议决议记录或决议随意。 | 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缺乏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法律救济无保障。 | 明确“两会”职责和议事规则,建立会议制度。 |
3、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之间互相有经济往来,名为出资实为借贷或名为借贷实为出资。 | 股东之间容易产生纠纷,公司法定资本金不足。 | 落实出资义务,理顺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
4、股权设置不合理,重大事项难以决策,公司僵局。 | 公司重大事项难以决策,容易造成公司僵局。 | 设置合法合理的股东结构。 |
5、股东出资完成,公司成立后,股东利用控制公司财务便利,将出资挪用或抽逃。 |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承担抽逃资金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 规范公司财务制度,落实监督机关的职责。 |
6、大股东个人财务与公司财务混同、私事与公事不分,小股东权益受损。 | 公司人格否认,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 明确公司独立的法人地位,与股东的自然人分开。 |
7、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违章违法,决议违法、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 程序违法可撤销,内容违法无效,引发诉讼风险。 | 规范会议程序,决议内容合法化。 |
8、经营管理层不尽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 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产生不信任,影响公司整体业绩,产生民事或刑事诉讼。 | 建立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公司监控体系。 |
9、公司机关设置不到位或臃肿,职责不清晰,工作流程不明确。 | 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不高,影响公司业绩和目标的达成。 | 设置合法合理的公司机关,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
10、监督机构履职缺位。 | 经营管理者权力膨胀,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 落实监事(会)职责,增强审计功能。 |
二 | 内部经营管理 | 1、公司企业机构设置不足或臃肿,各机构职责缺位或交叉。 | 运行效率低下,各机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 | 组织机构设置与企业业务特点相一致,能够控制各项业务关键控制环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 |
2、公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队伍参差不齐,人才流失严重,优秀人才进不来。 | 公司企业人力资源保有量不足,缺乏活力,企业发展后劲匮乏。 | 设置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严格考核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员工薪酬、职级调整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重要依据,增强企业文化建设。 |
3、产品或服务质量有问题,客户不满意投诉多,售后服务跟不上。 | 客户逐渐流失,产生违约或产品质量纠纷。 | 建立严格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客户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
4、公司企业公章无使用审批制度,有其事分公司、办事处公章使用混乱。 | 分公司、办事处的公章是本公司要承担责任,公章使用不当可能产生对外举债的风险。 | 建立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
5、合同签订后,生产或服务部门无法完全履行合同,营销部门与生产、服务部门脱节。 | 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 加强部门之间的整合沟通,营销、生产或服务部门人员参与业务谈判、签订合同。 |
6、企业公司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相违背。 | 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规章制度可撤销或无效。 | 加强企业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
7、物资采购不符合物资使用部门的需求,或者物资采购浪费。 | 物资采购人员或部门贪污受贿,资源的极大浪费。 | 建立公司企业物资采购流程,严格物资采购审批制度。 |
8、公司企业员工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回扣。 | 相关人员受到内部处分,严重者被刑事处罚,损坏企业声誉。 | 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法律培训,严格内部监督机制。 |
9、企业家触犯刑事法律。 | 企业家将受到刑事处罚,企业将面临群龙无首的风险。 | 企业家提供法律风险意识,增加事前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
三 | 人力资源与劳动管理 | 1、招聘过程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应聘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件、等级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 | 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严格招聘程序,加强对劳动者入职审查。 |
2、未按照劳动法履行告知义务,未让员工签收规章制度。 | 员工可能以欺诈为由,导致合同无效;规章制度对合同无效,举证困难。 | 规范员工入职法律文本,签订员工入职声明。 |
3、员工入职未签订或迟延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人力资源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仍未订立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建立并执行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定期清查。 |
4、未缴纳或拖欠员工社会保险费;员工承诺不缴纳社保,由用人单位直接给予补偿;员工不提供资料,社保无法办理。 | 员工以此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处罚,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承担相关费用。 |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员工提交书面法律文本,保存证据;拒不提供资料且流动性大的员工不录用。 |
5、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给员工上保险;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合格就签劳动合同,不合格就不录用。 | 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试用期不购买社保要承担相应责任,不签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 | 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不合格或其他法定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
6、给员工变岗、变薪、变工作地点,派遣孕期员工出差。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 事先预防,签订书面合同,得到员工的书面同意确认。 |
7、员工自行加班,或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未支付加班工资。 | 员工以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 制定加班认定及操作程序制度,符合公司规定的支付加班费。 |
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不服,与用人单位产生诉讼。 | 及时处理,保存证据。 |
9、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制定。 | 员工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不知道规章制度为由,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 | 制定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并通过有形的形式告知员工。 |
10、经营管理层及员工消极工作,无激励制度或激励制度不公平。 | 影响公司运营目标的事项,企业缺乏活力。 | 建立合理的工资结构,制定符合实际的绩效考核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