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流水】
1、未全面深入核查个人卡资金去向
尽管个人卡的核查一直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目前实践中基本上都已经在执行了,尽管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对于个人卡的核查存在核查范围、核查手段、核查深度等各种限制,但是经常还是能通过核查个人卡流水核查出一些问题的。
关于个人卡的核查对象,一般就是实际控制人、董监高、重要股东、财务部员工等。对某些财务指标存在疑问的情况下,可能要求核查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等重要员工的个人卡。
关于银行流水的范围,一般至少要求工资卡、分红卡、出资卡等银行卡流水,至于其他银行卡,核查对象如果不主动提供,中介机构确实无法发现也没有权力强制要求提供。
2、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账外账户
这个就跟第一个问题有点类似,因为中介机构手段有限,很难保证发行人体外是否存在账户的情况。
如前所述,发行人都没法保证核查相关核查对象提供的账户是不是完整的,如果这些人再去找一些关联方的账户进行一些处理,那么要求发行人核查到位,确实很难做到。
实践中,我们只能把中介机构能核查到的范围尽量做到多角度无死角的核查清楚,就将这个核查范围看做是一个堡垒,这个封闭的堡垒里保证不出问题,至于堡垒外面的那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当然,如果发行人自身的一些财务指标或者其他情形(堡垒里面)不论是横向还是纵向对比就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或者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自然就需要进一步去核查原因了,这个就不能轻易放过了。
因而,实践中经常有这种情况,中介机构总觉得发行人不正常,但是又指不出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最后保险起见也只能放弃。
【内部控制】
3、收入循环穿行测试、
控制测试与细节测试流于形式
穿行测试和截止性测试在财务审计和财务核查方面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手段,尤其是穿行测试,一定要选好样本,同时要确定好各个重要的节点,穿行测试能够很顺畅不打折扣的进行,至少说明某些问题的内部控制形式上是到位的。
在这里,还提出了控制测试和细节测试的概念,这两个概念以前在实践中还比较少提及,看来以后是要提高认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了。
控制测试是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测试要求更加提高,不仅是要看内部控制有没有,还要真正去核查是不是真的有效,是否真的能够通过内控措施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环节进行了真正的“控制”。
所谓细节测试,顾名思义就是对一些非常重要的账户余额或者一些过程,进行专门的测试。
4、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
存货监盘报告可以说是审计和财务核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文件,并且是监管机构审核材料时也是必看的一个文件。
存货盘点不止是验证存货是否账实一致的最核心的依据,其实某种程度上也是验证发行人相关生产经营是否账实一致的重要佐证,因为存货就好像是一个核心的联络指标,可以间接反映收入、成本等核心的具体情况。
实践中,存货盘点是一件大事,一般年度都需要全面盘点,会计师盘点券商间盘。
必要的时候,每个季度也要进行一次抽样盘点。
盘点的形式可以多样,但是盘点的程序、方法和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能偷懒。有时候这是一个辛苦活,但是也真的没什么办法。
5、函证程序存在瑕疵
关于函证问题,小兵以前已经说过多次了,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关于函证,只是强调几点:
(1) 各家机构一定要独立函证,独立发函独立回函。
(2) 函证的比例尽量覆盖的高一些,能有多高就多高。
(3) 函证不止是余额也可以是发生额。
(4) 函证差异一定要进行解释说明,必要的时候可以重新函证。
(5) 函证和实地走访并不冲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相互验证的核查手段。
6、未充分关注大额现金收支
对内控有效性的影响
这个问题,一般实践中都还是会非常注意的,尤其是工业类企业一般不会涉及大额现金收支的情况下,一些金额较大(比如超过1万)的备用金或者临时借支,也都需要进行逐一的核查。
至于农业类项目或者客户主要是自然人的项目涉及金额比较大的现金收支问题,自然需要更加关注这个问题,这个时候发行人的内控体系确实是需要真正发挥作用了。
个人卡问题参照现金收支处理。
7、有关发行人内控有效性结论
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践中,我们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发表意见过于圆满或者想当然,有些问题没有核查清楚或者事项本身还存在一些瑕疵,但是我们却发表了肯定有效的意见,这样如果真的出了问题是对中介大大不利的。
中介机构是要解决问题,但是中介机构不一定能全面彻底解决所有问题,如果有些瑕疵必须存在且不影响IPO本质判断,那么就要正视这些问题并且如实发表意见。
【违规权属】
8、未充分关注实际控制人
是否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现场检查不论是人员配置还是关注要点,大方向都是财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尽管如此,法律合规性问题也不要忽视。
根据目前的审核政策,在审核标准上主板和创业板已经基本上趋于一致,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要求都是要求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如此明确的标准,实践中确实不应该再犯错。
实践中,不止要关注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可能还需要关注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尽管可能要求没有实际控制人那么严苛,动不动就影响发行条件,但是一些核心事项还是要重点关注的。
9、对利益关系方、土地权属、
股权变动等核查存在瑕疵
这些都是合规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些问题,比如:关联方的核查、土地性质以及权属问题、股权变动是否存在纠纷、商业贿赂问题、环保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
这些问题可能没有财务造假那么耸人听闻,但是有时候会直接影响到IPO审核进程甚至是结果。
10、媒体及相关的报道
发行人从提交了辅导备案第一条起,就正式进入了IPO的周期,这个周期不论有多久,都应该不放松任何警惕,对任何问题的处理都要谨慎。
对于出现的一些问题,也需要及时处理,因为问题的处理越到后面可能成本越高,代价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