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分章 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问题
【87:4.12.8.3】
第2节 国有企业需要改造和规范
【87:4.12.8.3.2】
2.1 国有企业的改进方向和发展方向
在本章第1分章,对民有企业进行了定义和界定,这实际为国有企业指明了改进和发展的真正方向。也为规范国有企业提供了新的标准和规则。
未来,大多数国有企业应改制、改造成为民有企业。
2.2 国有企业有些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国有企业有一些制度不够完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太大的自主经营权,企业领导人权力过大,许多时候有实际的权力可以处置、动用内部的资产和资金。从一些国企领导者的腐败案中,可以看到很多国企资金被个人占有,被用于行贿,被用于私分。这些不完善之处,在现有经济模式下,只能暂且接受。在未来经济模式下,对企业必须采用更规范的管理制度。
未来需要把国有企业改造成民有企业,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未来,采用新体系、民有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则。
2.3 国企经营和发展出现一定偏差
(2013.1.4 录入)
市场经济发展到最终都会出现失衡。中国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一部分国企利用垄断地位和各种优势,参与市场竞争,为自身获得超常利益,进一步加剧了经济的不平衡和不公平。
应改造国企,把主要国企纳入新体系,使利益归属全民。这将使经济逐渐趋于均衡。
2.4 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需要加强和完善
对国有企业,不仅要加强对腐败的监管,还要加强对管理的监管,更要加强对经济决策和财务状况的监管。应建立从上到下的监管制度,完善纵向监管。
2.5 国有企业需要规范和调整
近年,不少人抨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称为利益集团,要求这些单位与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待遇一致。
毫无疑问,现在的一些状态不规范,不合理,不公平,需要进行调整。
大家可以要求公平,但是,不是让人们由好变差,而应是让所有人由比较差变得和这些单位一样好。
同时,对那些收入确实过高的国有企业和管理人员,需要调整和规范,使收入分配趋向公平。
2.6 改造和规范国有企业
将来,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应纳入全民保障体系,按体系内的规则监督管理。
进入新体系后,企业的进销存执行新体系的规则,可以压缩国有企业现在的巨大的自由操作空间。企业的原料来源和销售去向主要为体系内企业;货币主要使用体系内电子货币;面向体系外时,比较重要的采购和销售、收取的体系外货币都要通过新体系管理系统,集中地进行监督、管理、操作。这些方式将大大压缩腐败空间。
2.7 不必担心国有经济影响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近年,有些西方国家拿中国的国有企业说事,把国有企业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挂钩。
现在不用担心因国有经济西方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再过几年,到2016年就应承认了。
如果到时不承认,也不用那些西方国家承认了。因为承认也没有什么大用。更是因为,再过10年到20年,形势该逆转了,西方一些国家该需要中国来承认他们的经济是否符合规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