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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
2010年1月1日可实施社保全国范围内的转移.这个消息起初给我这样打工仔的高兴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可当打电话询问深圳社保局可否将我在外地的社保转到深圳时(因我原来是一直在内地以个人名义交社保),社保部门肯定的答道不可以.我再问为何.答道没有出实施细则.
奇怪了.那个文件上不是明写着,转出时要转个人所交的全部及单位的12%吗.从一个地方转出后,到这里你接收下,仍用这个帐户,接着收钱不就行了,还要什么细则呢?
真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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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9 20:39:42
深圳社保部门不让转移的答案可能需要依据个体情况来确定。
一是,你是在外地缴费,请确认你是否在深圳在岗就业并由企业缴纳社会统筹部分;
二是,你的年龄,规定说你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则养老保险关系应户籍本地管理;
三是,缴费年限,若在缴费所在地的缴费年限连续交满15年,那么也不能转移深圳,应该由当地或户籍所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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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9 22:44:21
不排除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和部门利益问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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