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始今天的:公司股份的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不得确认金融资产。
下面按回购股份后的不同用途分别列示会计处理方式并举例(如有)。
一、回购后注销
回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款项)
股份注销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案例:金禾实业(002597)
回购预案:
回购注销完毕时间:
三季报报表科目:
上图中期初期末股本数相减比回购股份数多那么一点点,是因为该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所致。
二、回购用于可转债
回购用于可转债目前还没有合适的案例(还没有已实施的),从会计分录来看回购股份用于可转债相比于普通转债的区别如下:
1、普通可转债
1.1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价款)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
1.2转股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其他权益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
贷:股本(转换为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2、回购用于可转债
2.1回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款项)
2.2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价款)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
2.3转股时: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其他权益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
贷:库存股(转换为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上述两种转股方式对所有者权益有着完全不同的影响,普通情况下的可转债在转股时总股本会增加,而用回购的库存股转股时“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备抵科目前后抵消,不影响总股本,不会对现有股东的权益造成稀释。
对于上述表述,寇爷觉得实在看不过去,于是他按照不同情况列了三个表,也是供大家参考:
另外回购对正股价存在一定的稳定作用,避免上市公司触发回售条款增加资金压力。同时,新规明确股份回购的同时可以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下正股可能上涨超过转股价,有利于可转债的成功发行。
回购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达到可转债发行的分红条款。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发行可转债需要达到分红比例要求即3年30%(对于创业板公司分红条件仅需满足“最近两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因此回购有助于使得公司达到可转债发行的分红条件。
相关案例大家可以持续关注赛腾股份、巨星科技等……
三、回购用于股权激励
以限制性股票激励为例:
1、一般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收到认股款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职工缴纳的认股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这种情况下,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职工认缴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贷方增加相应的股本,公司总股本是增加的,这对原有股东权益存在摊薄。
2、通过回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2.1回购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2.2回购股份转让为限制性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职工缴纳的认股款)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而在回购的情况下,回购时借记库存股,贷记回购款,转让库存股作为股权激励时,按实际收到的职工认缴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差额记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如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库存股”科目一正一反抵消,不增加总股本。
案例:汉鼎宇佑(300300)
回购完成日期:
一季报数据:
限制性股票授予:
半年报数据:
限制性股票草案会计处理摘录:
四、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因为回购价格和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一般情况下是不一样的(一般有折价,为达到激励作用),另外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的价格与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上市公司以低于回购均价的价格授予、产生股份支付费用,这块就需要参考上一条股权激励了。
回购实施完毕:
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