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贷款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应对不同类型借款人设置与之相应的风险预警信息。
(一)正常类借款人的贷款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对正常类借款人设置的贷款风险预警信息为以下几项:
1、资产负债率连续二个月上升,并较年初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
2、流动比率连续二个月下降,并较年初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3、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三个月下降;
4、利润总额连续三个月下降;
5、抵押行为存在潜在风险,抵押物价值不足、受损或被擅自处理;
6、通过向税务部门了解,企业纳税额大幅度下降;
7、企业用电、用水量大幅度下降;
8、法定代表人更换;
9、存在虚增实收资本、抽资逃资现象;
10、存在违法经营或经济、法律纠纷;
11、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
12、其它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安全的预警信息。
(二)退出类借款人的贷款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对退出类借款人设置的贷款风险预警信息为以下几项:
1、发生重组、合并、分立、停产、歇业等重大变化情况;
2、发生新的不良贷款或欠息行为;
3、保证人失去保证资格;
4、保证人没有能力代偿贷款本息或拒绝代偿贷款本息;
5、抵押物被转移、变卖、毁损;
6、抵押物现价与评估价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7、其它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安全的预警信息。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个人)的风险预警
小额贷款公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个人)设置的贷款风险预警信息为以下几项
1、有赌博、涉毒、嫖娼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
2、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或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
3、有家庭不睦,不尊老爱幼等违背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
4、被公众媒体披露的其它不端行为;
5、社会公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品质、行为反映不良;
6、通过向税务部门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纳税额大幅度下降;
7、其它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债权安全的预警信息。
(四)小额贷款公司对预警信息的处理
对出现风险预警信息借款人,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责任人和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门要综合分析、判断将出现的信贷风险,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报贷款审批委员会,并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保证信贷资产质量:
1、依法诉讼包括提请法院宣告其破产还债;
2、依法处置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
3、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
4、与企业协商以物抵贷;
5、要求更换担保或追加抵(质)押物;
6、列为重点关注的借款人,增加贷后检查频率,控制融资总量;
7、停止发放新增贷款;
8、提前收回已发放但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9、要求借款人订出详细的还款计划并逐步退出;
10、要求借款人改善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
11、专人清收信贷资产;
12、其它有效措施。
六、贷后管理责任制
(一)信贷管理部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责任
信贷管理部信贷人员负有对审批发放信贷业务进行贷后管理的责任。信贷管理部信贷人员的贷后管理职责主要是:
1、督促分管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对分管借款人按照贷后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贷后检查,出具贷后检查报告;
3、收集反映分管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担保状况及对借款人构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4、落实有权审批人和风险管理部门对贷后检查中发现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措施;
5、实施公司制定的存量贷款、不良贷款压缩和清户退出计划;
6、整理信贷业务原始资料,登记人行征信系统,编制信贷档案移交清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7、对分管客户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危及我公司信贷资产安全的因素,要及时向有权审批人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贷风险;
8、其它与贷后管理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