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等业务
1、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则: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则: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转销项税额)
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视同销售情形有:
用途 | 自产、委托 加工的货物 | 外购的货物 |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 | × |
投资 | √ | √ |
分配 | √ | √ |
无偿赠送 | √ | √ |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主营业务收入
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8、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现在终于统一了。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3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A房地产公司将一栋楼价税合计1000万元销售给M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计算这栋楼对应的土地成本为300万元。开发成本是70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贷:开发产品 700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由于税率更新,以下主要分析科目,不进行税率计算)
借:银行存款 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xx
贷:主营业务成本 xx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106买入,212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212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06
投资收益 xx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xx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212买入,106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106
投资收益 xx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xx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212
交纳增值税时,应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